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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抢红包游戏背后有猫腻
发布时间:2015-11-25 10:28:38
组织者暗设赌局获利丰厚,抢红包赌博隐蔽性强,群外人很难发现 部分参与者明知是赌局仍然乐此不疲,输掉大量资金后追悔莫及 一旦被拉入陌生微信群,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严防被不法分子利用 玩微信抢红包不知不觉陷赌局 宣讲人:李武岐(浙江省海宁市公安局) 案件回放 家住浙江省海宁市的王先生很喜欢玩手机游戏。7月初的一天,他在一名网友介绍下,进入了一个微信抢红包群。群里有三四十人,都在抢红包玩,他觉得这个游戏并不难,便决定试试。几个回合下来,王先生很快摸清了玩法:每个红包128元,一个红包分成4份,抢红包比大小,抢到最少的要继续发红包,接龙循环。王先生玩了几把后抢到三四百元钱,他觉得这种玩法很公平,就玩了几天。 因为微信红包每天的金额上限为5000元,王先生又加入了别的抢红包群玩了起来。一个星期后,他发现自己手气越来越差,总是抢到最小的红包,要不停地给别人发红包,后来仔细一算,竟然输进去近5000元。冷静下来的王先生渐渐意识到,这个抢红包的群很可能是一个网络赌博群,就到辖区派出所报了警。 海宁警方调查后发现,要想参与抢红包赌博游戏,参与者要先将钱转入群主的微信红包,然后由群主发出红包,所有参与者再抢红包。每个红包的金额通常为128元、158元、188元不等,而群主则收取每个红包20元左右的“抽头费”。虽然每次抢红包涉及的钱款并不多,但抢一次红包仅需要几秒钟,每天可以不受时间、地域限制24小时运作,只要有一部手机联通网络,就可以随时参与,因此总的金额就非常大。王先生加入的微信红包群里,既有海宁本地人,也有杭州人,甚至是省外其他地区的,相互之间并不相识,仅仅靠微信、QQ等网络聊天工具联系。 海宁警方兵分三路,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唐某等6人。其中,年龄最大的朱某25岁,最小的李某18岁。主要犯罪嫌疑人唐某是微信红包群群主,只有20岁,此前在酒吧工作,朋友圈子复杂,他最先想到了利用微信红包赌博牟取利益,很快被取保候审。警方初步查明,全国各地共有100多人参与了此案中的微信抢红包赌博游戏,涉案金额高达40余万元。 案件分析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微信、QQ等即时通讯工具的功能日益丰富,特别是游戏、转账、信息储存等功能深受年轻人喜爱。微信红包,原本是亲朋好友之间增进感情的一种娱乐方式,之所以被不法之徒利用成为赌博诈骗的新型手段,原因有以下3个方面: 第一,以游戏为借口诱骗受害人参与。一开始,犯罪嫌疑人往往以玩游戏为诱饵,引诱游戏爱好者及好奇心强的年轻人参与赌博,并给新加入者一些“甜头”,给他们造成游戏规则公平、抢红包可以赚钱的假象。 第二,每次抢红包涉及的金额不大,容易麻痹参与者。参与抢红包者,每次只需100多元,单个的金额并不大,给玩家造成了“输赢都是小钱,输了不过是手气差,只要运气好起来还可以赢回来”的错觉。 第三,非接触作案,隐蔽性强,不少受害人选择自认倒霉不报案。警方调查发现,微信红包赌博团伙由群主、“管理员”、“代包手”共同参与运作。群主制订游戏规则,比如红包数额、抽头比例等;“管理员”负责吸纳赌友,联系“代包手”发送红包,主持抢红包赌博游戏,活跃群内气氛;“代包手”专门负责发送红包,从中提成。微信红包群的管理自上而下,而运作自下而上,分工严密,具有很强的封闭性,群外面的人根本无从知晓。不少受害人因为损失金额不大,多数自认倒霉,只有少数损失大的参赌者会选择报案。 民警支招 石涛峰(海宁市公安局连杭治安队队长): 微信抢红包本来只是一种亲朋同事之间的游戏,现在经一些不法分子包装变身虚拟赌博。如果利用微信抢红包功能开设赌场将涉嫌犯罪,必须承担刑事责任,参与者如涉赌金额较大的也会受到治安处罚。因此,广大市民群众要提高警惕,防止落入此类赌局而不自知。 首先,不要听信犯罪嫌疑人的教唆误导,随意加入所谓的抢红包群,更不要参与抢红包赌博。 其次,利用微信红包的功能开设赌局敛财是违法行为。根据刑法第303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以及开设赌场的,都构成犯罪,可以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的范围已经不仅限于实体场所,虚拟空间也算。《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凡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或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具有其中之一,就属于开设赌场行为。如果抽头获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或者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就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如果“庄家”在开奖过程中,运用技术手段控制开奖结果,还将涉嫌构成诈骗罪。 市民群众如果被陌生人拉进抢红包群,应先确认该群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可截取群里涉及赌博的聊天内容作为证据,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如实向办案民警反馈情况;也可以退出该群,或向微信运营公司举报该涉赌微信群。 微信赌局大多是“杀熟”作案 宣讲人:张红(安徽省芜湖市公安局新闻中心) 案件回放 家住安徽省南陵县的袁某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在微信群里玩抢红包游戏,却身陷赌局,输掉了3000多块钱。 袁某是个典型的“微信族”,每天刷微信是他的一大乐趣。11月初,袁某发现微信群里经常有人在发红包,每天多达30多个。出于好奇,他也参与其中,有时发红包,有时抢红包。后来,有人在群里推出一个押注的“抢红包游戏”。袁某虽然没有玩过这种游戏,但觉得挺有意思,加上他自信手气不会那么差,应该能抢到红包,于是他立即参与了这种“抢红包游戏”。管理员发红包前,便提醒大家:“请亲们及时下注啊,抓住机会,领取红包……”发了红包后,又不断提醒着:“请中奖的群友及时找管理员领钱……”一时间,微信群里热热闹闹,押注、领钱此起彼伏。 几次之后,袁某摸清了“门道”:每次微信红包中的第二个红包的尾数为开奖号,群友之前可以通过竞猜或私信找管理员押注,每注可押20元到2000元不等。只要猜中大小、单双或者数字,就可以获得倍数不等的“红包”收益;如果没有猜中,押注即全部归于“庄家”,自己的押注等于打了水漂。 一开始,袁某抱着试试看的心态下了50元的赌注,结果收回10元。第二次,他又投了1600元,只收回了100元。连续半个月,他先后押了10多注,虽然赢了几百元,但总的算下来输掉3000余元。 袁某感觉这个抢红包游戏可能是一个网络赌博陷阱,立即向南陵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报案。 案件分析 当前,手机一族玩的微信抢红包游戏十分流行,但这种游戏背后却隐藏赌局的危害。 警方调查发现,微信群内的赌博人员借助“抢红包”平台精心设下赌局,由抢到金额最小的人发下一个红包,“代包手”要抽头红包总金额的5%至10%。一旦参与者没有猜中,押注即全部归于“庄家”。 这种微信赌局大多是“杀熟”作案。“微信好友”往往是熟人、朋友,大伙儿互相推介、交流,并抱着好奇、好胜的念头,积极参与其中。有的经不住“管理员”吆喝,抱着从众心理,明知道是一场赌局,仍然乐此不疲。有的群有几百人,红包往往瞬间就被抢光了。大多数人直到输掉大量资金,才后悔莫及。 民警支招 戴峰(南陵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民警): 微信红包本来是熟人间的游戏,却被不法分子演变成了赌局,让不明真相的人上当受骗。公安机关在加大查处打击的同时,提醒微信用户要提高自身防范意识,避免遭遇经济损失。 首先,公安机关必须加强网络安全监管和打击力度。通过与网络运营商联合建立完善监管机制,由网络运营商及时发现并向警方举报“微信抢红包游戏”线索,警方依法查处,不给网络赌博留下滋生的土壤。 其次,充分利用技术手段,使微信红包赌博难以操作。依据央行发布的关于网络支付的意见稿中规定:用户如果要发微信红包,需要先向微信提交5个机构的证明来验证自己身份才可以进行。由此,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微信抢红包游戏”成为赌局。 再次,微信用户要提高自身风险意识,谨慎参与微信红包接力游戏。在微信群中不要轻易参与“抢红包游戏”,尤其是那种“下注”、“中奖”等具有赌博性质的微信游戏更不能参与,以免陷入微信赌局之中。 抢红包前须“押注”红包没抢到钱却没了 案件回放 今年10月,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接到市民报警,称自己在一个微信红包群被骗了4000多元。报警人王某称,10月14日他被朋友拉进了一个微信红包群,朋友告诉他可以在这个群中抢红包。让他没想到的是,这个群中的红包虽然不少,但自己抢到的红包金额却少之又少。 王某本是抱着交友娱乐的心态玩玩,但不久他就发现群里每天热闹得有点异常:管理员会不断提醒大家及时“下注”,发了红包后,又会提醒中奖的群友及时找管理员领钱。经朋友指点,慢慢地,王某明白了其中的“奥秘”:每次微信红包中的第二个红包的尾数为开奖号,群友在之前可以通过竞猜、私信等方式找管理员押注,每注可押20元到1000元不等,只要猜中大小、单双或者数字,就可以获得倍数不等的收益,押注则统统不予退还。 通过调查王某长长的电子转账记录,办案民警看到仅仅数天时间,王某就转账30余次,信用卡里的4000多元已所剩无几。通过深入调查,警方发现该群中有80余人,其中有1个“下注管家”和2个“客服”,他们有固定的作息时间和“游戏”时间。每次开奖前,“下注管家”都会提醒大家停止下注;每天早上,管理员还会丢一个金额大点的红包供大家抢。这个红包就像是开场哨一样,吸引众人纷纷参与“游戏”。显然,这个“游戏”就是个虚拟的赌场。 在掌握了大量证据后,办案民警确定了陈某、杭某等5名涉案人员,并于11月初将其抓获归案。对于自己涉嫌开设虚拟赌场的违法犯罪事实,陈某等人供认不讳。据了解,仅一个多月,陈某等人就通过该微信红包群非法获利数十万元,赌资数额累计达到20万余元。 案件分析 本案中的犯罪嫌疑人利用群众对微信红包的热情,先抛出了一点利益吸引大家入群,引一些“赌友”入瓮。陈某等人之前混迹在各个微信红包群,当看到微信用户对微信红包群的热情后,便萌生了用微信红包群做诱饵开设虚拟赌场的想法。他们之间分工明确,1个人做“下注管家”,2个人做“客服”,还有2个人假装是来玩游戏的群友,在群里分享他们赢钱的“技巧”,以此不断煽动群友的参与热情。假装参与游戏的犯罪嫌疑人不断吹嘘自己赢了多少钱,炒热微信红包群的人气,吸引群友参与游戏。 民警支招 王正阳(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泰山新村派出所民警): 市民群众在日常虚拟社交网络生活中,谨防这类以一点点甜头为诱饵的所谓的“红包群”,切莫因为贪图一点点好处就轻易进入不法分子设下的陷阱。天上不会掉馅饼,且莫被“馅饼”砸晕脑袋。 当被朋友拉入陌生微信群里,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严防被不法分子利用。 每个赌局都是被操纵、被设计的骗局。开设赌场的不法分子就是抓住了参与者的赌徒心理,才能有机可乘。赌场没有公平可言,市民想要保护自己,最好的办法就是远离任何形式的赌博。 如遇到此类“粉饰”过的违法犯罪虚拟网络社交群,市民应该积极举报并提供各类线索。 来源:
中国警察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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