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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因有你而骄傲
作者:刘宏玲   发布时间:2015-11-20 09:31:29


    前不久,观看了以“时代楷模”孙波为原型创作的纪实情景话剧《时代楷模孙波》的演出。1小时20分钟的话剧舞台表演,展现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优秀代表”孙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公正司法弘扬社会正义的感人事迹,感动了在场的每一位观众,一次次掌声雷动,一次次泪湿眼眶,然而更深深的震撼了我,法官因有你而骄傲。

    这部纪实情景话剧以重现孙波刑事审判工作为主线,讲述了孙波抵制诱惑与威胁,依法公正审理鹤岗市重大非法集资案和轰动全国的局长雇凶杀人案精典案例,以及及时挽救、帮教青少年预防犯罪等感人故事,深刻阐释了孙波“用生命书写对事业的忠诚,用忠诚镌刻无悔人生”的崇高人生价值追求。

    孙波同志是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的一名普通法官,他从事审判工作20年,始终战斗在审判工作第一线,是新时期人民法官的优秀代表。曾先后荣获无数次的荣誉:全省法院优秀法官、办案标兵,全省法院记个人一等功、二等功、全省政法系统“秋风行动”先进个、全省“五一”劳动奖章;2012年他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2014年先后被评“时代楷模”、最美基层法官、全国模范法官、先进个人;2015年获得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孙波同志是全国法官队伍中的优秀杰出代表,他扎根基层、默默奉献、心系百姓、不徇私情,是我们学习的楷模。他始终战斗在基层法院的刑事审判第一线,积累了丰富的群众工作方法和审判实践经验,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他的事迹感人至深,他的精神催人奋进,他的审判工作经验和做法,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百姓,管用可学。

  通过观看,思想受到了震憾,心灵得到了净化。孙波同志对所从事的法官这份职业,心怀无比的热爱和崇敬。从他的身上,我看到了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优秀法官形象;看到了服务大局、为民司法,亲民、爱民、利民的优秀法官形象;看到了对人民挚爱、对法律忠诚、对正义追求的优秀法官形象,看到了不求名利、清正廉洁的优秀法官形象;看到了带病工作、吃苦耐劳、一心为民的优秀法官形象。

  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法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以孙波同志为榜样,将他作为镜子和标杆,对照先进找差距,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学习他爱岗敬业、为民服务的理想信念;学习他立足本职、锐意进取的高尚追求;学习他甘于平凡、无私奉献的崇高精神;学习他意志坚强、勇斗病魔的人生境界;学习他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的高贵品格,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更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自已的工作岗位上做出新的更大成绩。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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