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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献于事业,公正执法在心中
作者:时文凯   发布时间:2015-11-19 14:53:13


    五月,是一个充满阳光、温暖明媚的月份;五月,是我北国回春、绿色重装的月份;五月,更是我们青年人值得骄傲的月份;同时,五月,也是一个警示着我们勿忘国耻、保家卫国、捍卫司法、保卫国家和人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月份。

    仍然记得一九一九年五月四日那一年、那一天,无数名青年学子走上街头、高声呐喊,他们不为名、不为利、不为己,为的只是保住祖国的权益不受侵害,为的只是我们国家的颜面不被列强肆意践踏。街头上充满了青年人的爱国呼声,内心中更彰显了青春力量的强大,这些胸怀祖国的青年人不畏残酷的镇压,不惧非法的逮捕,只为了捍卫国家的权利与权益,他们的脸上只有从容不迫的坦荡和满腔的爱国热情,一切皆因青春使然。

   “五四”运动的爆发,使得全国上下的青年人心聚一处,全国上下的爱国志士、人民百姓体会到“国弱则被欺,国危则无家”的现状,于是,一波高于一波、一声高于一声的“归还青岛;严惩卖国贼;拒绝在和约上签字;废除二十一条”的口号就这样传开了。学生罢课、工人罢工、商人罢市,声势浩大,国家整体局面出现瘫痪,成功的阻止了巴黎合约的签署,惩治了卖国贼曹汝霖,从此国民的爱国救国意识逐渐觉醒,西方自主的文化也流传于中国,无数青年学生带着青春的稚气,怀揣着救国的热情与理想,有的放下了笔杆,端起了抢杆,从戎救国,有的重执笔杆,挥写豪言壮语,诉说人民苦难生活,让人读之如当头棒喝,觉醒自救。他们用自己的青春唤醒国人,用生命换取了我们今天的繁荣与昌盛!

    时至今日,“五四”运动已迎来了九十三周年,先辈们用热血的青春,赢得了今日的辉煌,我们身为年轻的司法干警,则更应该秉承前辈们的精神,时刻铭记法院干警的信念,在工作实践中增长本领,在职责岗位中砥砺品质,在联系群众中锤炼作风,争做能动司法、服务大局的典范,争做为民司法、心系群众的典范,争做廉洁司法、秉公办案的典范,积极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奉献自己的聪明与才智。

    青春在我们的身上,我们便有了人生最宝贵的东西,然而,青春在人的一生中只有一次,青春时期比任何时期都要强盛而美好,所以,千万不要使自己的精神僵化,我们要时刻铭记司法于公,执法于民,努力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核心价值观,把握时代的脉搏,担当重任,秉承青春的活力,公正审判的事业,作出无愧于内心,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业绩,我们要把青春的活力与热情保持到永远。

    虽然我刚刚参加工作不久,经验自然需要培养与积累,但是在同事和前辈们的工作生活中,我看到了作为司法干警的神圣职责,前辈们在我院的工作中兢兢业业,呕心沥血几十年,他们不辞辛苦,东奔西走,采集证据,秉公执法,严于律己,注重审判中的每一个环节与细节,亲切大方又不失一名人民法官的庄严!他们细心的指导着我们该如何处理工作上的问题,认真的教导,不厌其烦,把我们看做孩子一般手把手的教给我们工作上要注意的地方,不是为了显示自己的本领,只是为了让我们在工作上态度认真、严谨、不出纰漏,为了让我们能够胜任自己的职责。看到他们鬓上的白发,不禁让我肃然起敬,更让我想到这些年来他们对自己事业的热爱与付出,他们把青春全部奉献给了神圣的司法事业,用自己的青春铸造了东山区人民法院的精神魂魄,捍卫了国家司法的公平、公正与公开。

    时代的脚步在飞速前进,如今我作为国家司法机关的新鲜血液,作为司法干警中的新人,我更要将这一精神传承下去,要继承和发扬“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用自己的实践行动来保护法律的尊严,用热血的青春来完成党交给我们的使命。

   “五四”精神,它不单单是青年人智慧和力量的结晶,更是我们青年人理想和目标的展现。今天,我们在继承和发扬“五四”精神时,也要做到与时俱进,变通更新,为公正司法注入时代的特点,注入新的内涵。我们要充分的利用当今时代高端的网络科学技术,努力专研,学习司法理论,掌握本领,端正思想,规范行为,提高觉悟,为祖国司法事业的公开、公平和公正而奋斗终生!

    青春,是我们人生中美好回忆的时段;青春,是我们朝气蓬勃富有精神干劲儿的时段;青春,是我们不愿流逝却又挽留不住的时段。我们只有坚持不懈的努力学习,只有认真务实的工作态度,才能不枉费我们青春过的岁月,才不至于年迈后无所追忆,才能在后辈面前挺值得了腰板。

    踏上了司法这一职业,就要有国家之法于我,我必将鞠躬精粹,死而后已的决心,势必将自己的精神、灵魂奉献给维护法律的尊严与公正之上,不辜负祖国人民的期望!誓将青春奉献于圣神的司法事业,与尔共铸法魂!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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