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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的阳光洒进留守人员的天空
——都匀市法院“四举措”维护留守人员合法权益 作者:莫雷 发布时间:2015-11-19 17:17:07
图为都匀法院院长黄晓明走访岩头寨组贫困户。 由于法律意识缺乏,自我保护能力不足等原因,留守群体极易成为受侵害的对象,也容易发生违法犯罪行为,是一个特别需要社会关注、关爱的群体。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长期坚持以“四项措施”为中心,全力维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三留守”人员的合法权益。 动真格出台“司法金钟罩” 今年,都匀法院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留守人员的司法保护,为农村“三留守”人员量身定制“司法金钟罩”。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留守人员司法保护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规定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承办人员,细化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措施,做好风险评估,确保案件审理和执行正常有序进行。同时,该《实施办法》还进一步明确了督促和问责机制。凡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敷衍应付,推诿扯皮的将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影响或不能及时有效地保护农村“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者的将严肃问责。 全方位畅通“绿色大通道” 长期以来,都匀法院把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手段,充分维护和尊重弱势群体合法权益。通过全方位多角度建立司法救助体系,倾力打造诉讼 “绿色大通道”,对涉及留守人员的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不断提高审理和执行效率。同时,对于经济特别困难的“三留守”人员一律依法减免诉讼费用,进一步体现司法温暖,为留守人员撑起一片蓝天。截止目前,通过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为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62.9万余元。 再升级烹制“法制特色餐” 针对农村“三留守”人员法律意识薄弱、自我保护能力不足等特点,市法院再升级法制宣传方式,精心烹制三道“法制特色餐”,增强“三留守”弱势群体的依法维权意识。利用妇女维权月、综治宣传月、“六一”儿童节、“6·26”国际禁毒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普法宣传节点,大力开展“送法下乡”法制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农村留守人员对法律的关注度和知晓度。另外,还进一步加大乡村巡回审案力度。通过“以案说法”经典普法方式,提高“三留守”人员在处理婚姻家庭、宅基财产、土地纠纷等维权能力。同时,综合运用市法院搭建的“四位一体”宣传平台,广泛宣传法院维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让留守人员放心,让外出务工人员安心。 暖民心结对“自愿来帮扶” 为留守人员撑起司法“保护伞”的同时,市法院还建立健全了暖心关爱自愿结对的新机制,积极协调解决“三留守”人员的实际困难。通过慰问暖民心、结对帮扶解民忧的方式,进一步拓宽帮扶领域,不仅在物质上对农村困难“三留守”人员给予帮扶,还在思想上、心理上方面积极进行帮扶,不断把结对帮扶工作的触角向纵深推进。截止目前,共向墨冲镇清河村和平浪镇沙拉河村捐款资金19000余元,用于慰问困难群众、修建垃圾池,计生帮扶、关爱学生等活动。同时,还通过“党员进社区”、“大手牵小手”等结对帮扶的方式,组织青年法官志愿者看望慰问困难留守老人,为留守儿童捐赠图书、文具等学习用品,及时同他们进行谈心交流,了解他们遇到的问题,及时伸出法律援助之手。 全面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每一个群体都不能掉队。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都匀市人民法院致力于用司法的力量结合帮扶工作,积极做社会正能量的传播者,尽心、尽力、尽情去关爱社会弱势群体,真真正正让法治的阳光洒进留守的天空,让留守人员在这片天空中感受到司法的阳光温暖地照在他们的身上。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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