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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收案数大幅上升
作者:游春亮 发布时间:2015-11-16 11:25:38
全国法院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5收案数大幅上升。这是记着从最高人民法院11月15日于深圳举行的全国法院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在发布会上指出,自今年5月1日全国法院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全国法院登记立案渠道畅通,秩序井然,运行平稳,截止9月30日,共登记初审案件(一审案件)620余万件,同比增长31.9%,其中民事案件同比增长22.9%,行政案件同比增长75.8%,刑事自诉增长60.5%。全国收案增多的省份,依次为江苏、浙江、山东、广东,其中江苏60.8万件,广东55.8万件。从最高法院的情况看,1-9月,新收案件6852件,同比增长58.39%,预计全年案件将达到15000件。 孙军工指出,全国各级法院收案数的大幅上升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实行了立案登记制改革。实践表明,立案登记制改革得民心、顺民意,人民法院实现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庄严承诺,以往有些群众反映的“立案难”问题,已经得到了根本解决,人民群众司法改革的“获得感”得到了进一步提升,社会各界给予了高度评价,主要表现在:一是诉权保障全面落实。各级法院对属于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敞开大门,实行“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如涉及到物业纠纷,信用卡纠纷,村民自治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拆迁纠纷,信息公开纠纷,等等,实行立案登记制之前,这些案件主要是引导起诉人通过和解或者其他途径解决纠纷,多数未进入审判程序,现在,人民法院一律予以登记立案。二是立案工作更加规范。为规范登记立案程序,提高立案工作效率,切实保护当事人诉权,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接受诉状、当场立案、告知补正、诉讼费收取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法院加强业务培训,规范诉讼指引,细化登记立案流程,实行“一次性”告知,让当事人明明白白、轻轻松松完成登记立案程序。 三是诉讼服务同步跟进。各地法院以立案登记制改革为契机,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开通电子法院,推行网上立案举措,截至10月28日,吉林省29.8%的民事案件立案是通过网上立案完成的。同时,密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律师、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沟通,邀请社会各界代表监督立案工作,实现阳光立案。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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