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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腐败为何批量“亮相”中纪委通报?
作者:卢俊宇   发布时间:2015-11-16 08:56:40


    11月13日,中纪委官网再次点名道姓通报193人,其中近六成涉村干部。这让公众的关注点再次聚焦到了如何有效监督治理村级权力生态,也由此感受到党中央对村干部腐败治理的高度重视。此举也释放了一个强力信号,中纪委将进一步加大力度打击群众身边的腐败,纯洁“末梢神经”。

  我们经常听到,“别拿豆包不当干粮,别拿村官不当干部”。十八大以来,小官腐败问题逐步走进公众视野,各地曝出村干部集体或个人违纪违法案件。这些案件大多涉索贿贪污、挪用公款、套取国家补贴、农村集体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农村贿选等。

  乱象暴露出村级权力监管的盲区。村支书、村主任等村“一把手”往往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个人强势,在基层政权中实行“一言堂”。少数村干部在利益驱动下容易抱团作案,极易突破审批、财务监管等制度制约。另外,村干部队伍的素质和水平参差不齐,一些村干部法治意识淡薄,认为“村官”不是“官”,法律管不到。

  实际上,对于基层干部的贪腐谋私,特别是村干部贪腐问题,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之风强劲,始终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今年年初,中央1号文件继续关注“三农”问题,特别是专章部署“加强农村法治建设”,要求农村治理必须有法可依、依法办事;今年7月,最高检部署开展为期2年的集中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重点围剿农村“苍蝇”……利剑频出, 彰显中央的整治力度和决心。

  虽然村干部是“比芝麻官还小”的官,但由于村干部们身处群众之中,是党和政府的“末稍神经”,其一言一行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如果不严格约束监督村干部就会导致基层工作基础不牢,群众利益就会地动山摇。要从根本上扭转“村官大贪”现象,从而打造良好的村级权力生态,必须用法治方式和制度手段。首先,完善基层民主监督机制,实行村务公开,不断健全民主评议,畅通群众监督举报的渠道。其次,推进村级反腐的制度化建设,让纪检力量下沉到乡村。如此形成长效机制,才能建立一支作风过硬的村干部队伍,为保障群众利益建立坚实的廉洁防线。



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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