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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嘉定警方以“阳光警务”引领执法规范化建设
作者:余东明 孟伟阳 徐波    发布时间:2015-11-10 14:05:39


    近年来,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公安分局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能公开,先公开”要求,以“阳光警务”引领执法规范化建设。

    嘉定公安分局局长邢培毅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法治公安建设是当前上海公安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其中,“阳光警务”建设居于重要地位。“阳光警务”有两个价值取向,其一是通过执法过程公开、透明,倒逼公安机关提升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其二是通过构建开放、透明、便民的阳光执法新机制,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群众满意度。

    针对公安工作实际,嘉定分局对各业务支队和派出所推进“阳光警务”分别提出要求。

    在刑侦支队,“案件回访”工作制度、“执法信息”告知制度、“释法说理”工作制度、执法档案监督制度、涉案财物管理制度等制度已经建立并逐步细化。从今年2月起,刑侦支队和派出所等执法单位落实专人向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犯罪嫌疑人家属等告知侦办案件的执法信息。据介绍,目前,嘉定区刑侦部门已对740余起案件,共计2500余人次进行执法信息告知。而针对不予立案的案件、移送起诉后检察院建议撤回的案件、信访案件,刑侦支队积极开展“释法说理”工作,截至目前,刑侦支队共接待96人次,接访人员满意率达90%。

    嘉定区看守所通过设置警务公开栏,公布对外接待时间、接待民警、监督电话等信息。此外,看守所还实行律师网上预约工作制,满足律师全年、全天候在办理完相关会见手续后“无需等待、来所即见”的会见要求。

    邢培毅告诉记者,嘉定公安分局各业务支队及派出机构已经形成共识,努力通过“阳光警务”实现规范化建设,公安机关的执法行为让老百姓看得见,公安的执法形象和公信力也进一步提升。与此同时,“阳光警务”也给民警带来了压力,民警的敬畏感、责任感不断增强,办案质量稳步提升。据统计,今年以来,嘉定区涉及民警执法办案信访较去年同期下降9.3%。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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