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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法官梦
作者:焦兴国 发布时间:2015-11-05 09:17:18
上大学时,我学的是法学专业,因为能成为一名法官一直是我人生的一个梦想。可是大学毕业后,我却阴错阳差的成为了一名乡村教师,但是,我从来没有放弃作为法官的这个最初梦想。2002年,我通过自己的努力顺利通过了第一届司法考试,2006年,我参加了黑龙江省面向全国的第一次法官招考,终于实现了我的人生梦想,成为了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法院的一名法官。可是,当我真的有幸成为这十几万人中的一员时,作为一名年轻的法者,我深深的体会到我曾经对“法官”二字的理解有多么的浅显和片面。众所周知,法院工作之重在于业务审判,这就需要每一个法院人都要有较强的法律储备,因为有很多当事人一生当中可能就只来一次法院,百案一错对我们来说可能只是百分之一,但对当事人来说却都是百分之百;马克思也曾说过法官除了法律之外没有别的上司。由此可见,作为一名法院人,法律知识的丰厚及法律适用的准确有多么重要,在我们国家逐渐向法治化迈进的今天,新时期对于法院人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作为年轻的一代法院人我们一定要擅长学习,擅于总结,要把法理和实践有机的结合;要认真地钻研业务,不仅要做到法律知识的精,还要做到法律运用的通。最终,使法律得以准确适用,确保实现法律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统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但身处定分止争、息讼罢访的业务中,我深深的感受到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官只有业务的精通也是不够的。一位法官高尚的道德素养和优良的职业操守更重要。记得有人说过这样一句话:“如果一个聪明又身居要职的人,但却道德缺失,那么这样的人做出的事将比魔鬼更可怕。”我不知道别的法者信不信,但我信。所以,法官不仅要忠于职守,精通业务;也要克已奉公,谨言慎行。法官做事要有德行有准则,要心存宽容与仁爱,要让自己的品与德、言与行经得住时间和人民的检验。也唯有如此,才能让我们的审判工作真正的阳光透明,才能让当事人真正的心服心暖心动,不再为案件无休止的上访、奔波。我很喜欢曾经的全国“十佳法官”——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袁月全说过的一句话:“做好最后一枝百合,让别人的生活因此多了一份圆满,也让自己的生活因此多了一份快乐。”我认为这是对我们法者从业价值最好的表白与诠释。 记得西方有位哲人说过这样一句话:“那门是窄的,那路是长的。”是的,这门是窄的,但有幸的是我们已经跨过了这道门槛,我们已经成为了门内的一员;这路是长的,但庆幸的是我们已经在路上,我们仍旧在路上。一年年,我们从花开走到花落,我们从黑发走到两鬓斑白,我们从稚嫩走向成熟。我们一定自问过:我们为的是什么?我们也一定自答过:我们为的是心中那架神圣的天平,我们为的是头顶上那颗鲜红的国徽,所以,我们依旧铁肩担道义无怨无悔地执着前行。年轻的一代正是意气风发、斗志昂扬;年长的一辈更是壮心不已、砥柱中流,只因为我们都在路上,都在这条“忠诚、公正、廉洁、为民”的路上……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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