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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文明之花常开
――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创建“省级文明机关”纪实 作者:王希玉 何德芳 发布时间:2015-11-04 15:02:14
今年以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已连续10年被评为“省级文明机关”的基础上,坚持把建设文明单位作为法院工作创先争优的重要工作。在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法院自身建设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绩。今年前10个月,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4.5万件,结案总标的额超50亿元,其中中级法院审结各类案件近4千件,标的额近20亿元。为保证全市的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本市社会的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先后多次受到省委、省政府、省高院及市委、市政府的表彰和奖励。 把服务大局作为文明单位创建的首要任务 该院始终把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作为文明创建的首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一系列会议精神,切实发挥司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器”和调节社会矛盾纠纷的“减压阀”作用。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参与“打黑除恶、打霸治痞”专项整治等行动,依法严惩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和各类职务犯罪,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惩治和预防犯罪的作用,特别是以受贿罪判处烟台市原副市长、原公安局局长王国群有期徒刑14年;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行贿案件7件,依法对8名行贿人员追究了刑事责任,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刑事司法保护,对17名拐卖、性侵未成年人的罪犯依法予以严惩,对59名失足未成年人认真落实前科封存、社区矫正、回访帮教、心理干预等制度措施,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今年前10个月,该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00余件,判处罪犯进300人,有力推进了“平安聊城”建设。 积极促进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商事审判调节经济关系的作用,在信发、祥光、中通、鲁西等重点企业设立了联系点,主动向企业提供合同审查、风险预警、司法建议等服务。坚持平等保护的司法理念,审结买卖、物流、加工承揽等合同纠纷近700件,维护了公平竞争、诚信交易的市场环境。依法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案件400余件,保护合法借贷行为,制裁高息借贷行为,维护了金融安全和金融秩序。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审结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案件340件,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不法行为,并在东阿阿胶、茌平金号等企业建立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络点,依法保护了全市企业的驰名商标和核心技术。今年前10个月,该院共审结商事案件近1500件,结案标的额14亿余元,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坚持以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为主线,共审结婚姻、家庭及权属、侵权等民事纠纷案件近千件,积极畅通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推广设立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劳动争议、交通肇事等专业化合议庭,对婚姻家庭、劳动就业、教育医疗、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及时解决人民群众之间产生的矛盾纠纷。积极应对立案登记制改革后行政案件大幅上升的形势,依法受理各类行政案件。截至10月份,该院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200余件,收案数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71.6%,结案数较去年同期上升79.07%,有力推动了行政纠纷的依法解决。针对审判过程中发现的普遍性、多发性问题,采取培训执法人员、召开联席会议、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提出司法建议等措施,帮助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促进“官民”关系的和谐,推动“法治聊城”建设。 把群众路线作为文明单位创建的根本方法 该院坚持把替民排忧、为民解困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法院文明建设成果的最高标准,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关怀。 依法保障群众诉权。严格执行立案标准,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及时立案,防止群众“告状无门”。特别是今年5月1日以来,扎实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对当事人的起诉不再进行实质审查,除了法律明确规定不予登记立案的情形外,对当事人提交的诉状一律接收,对符合条件的当场登记立案。为做好登记立案工作,该院成立了领导小组,指导市县(区)两级法院对立案大厅布局设施进行优化调整,增设服务窗口,充实立案法官、导诉人员和法警数量,并建立了院长、分管副院长、立案庭庭长以及刑庭、行政庭、执行局等部门负责人到立案大厅值班制度,确保了改革顺利实施,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权。 完善便民诉讼服务机制。深化诉讼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打造诉讼服务大厅、网上诉讼服务平台、12368热线“三位一体”的综合性诉讼服务平台,为当事人提供立案审查、诉讼指导、风险提示、信息查询等“一站式”诉讼服务。依托信息技术手段,全面推行远程立案、远程接访、远程提讯、远程拍卖等便民办案方式,使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参与诉讼活动。为保障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该院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60余万元,向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害人、特困申请人、涉案未成年人发放救助金20余万元,彰显了社会主义司法的温暖。 及时实现群众胜诉权益。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能否执行,事关司法权威,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为此,该院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在全市法院形成了统一指挥、信息共享、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的执行工作新格局。积极探索主动执行制度,对涉民生案件,无需当事人申请,由法院直接立案执行,有效提升了执行效率。完善“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机制,与银行、公安、工商、住建等部门实现网络对接,对被执行人户籍、存款、房产、车辆等进行网上查控,提高了执行成功率。加大信用惩戒力度,将近1500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征信“黑名单”,协调有关部门在融资信贷、生活消费、出国出境等方面予以限制,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对近150名被执行人实施了司法拘留,维护了司法权威。今年前10个月,该院共执结各类案件700余件,执结标的额5亿余元。 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人民法庭处于审判工作第一线和化解矛盾的最前沿,是法院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因此,该院积极健全人民法庭、法庭工作室、便民联系点、联络员“四位一体”的服务网络,依托30多个人民法庭,在辖区乡镇建立了70余个法庭工作室,在村庄设立了1000余个便民联系点,聘请了1000余名联络员,形成了基层“一小时司法服务圈”。同时,大力推广简易程序、巡回审判等便民措施,为群众提供更加快捷、便利的司法服务。 把规范化建设作为文明单位创建的关键支撑 该院坚持把规范法院管理作为创建文明单位的重要抓手,不断健全完善法院各项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法院规范化管理水平,为文明单位建设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同时为文明单位的建设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障。 做好司改试点前期准备工作。省委将聊城中院和阳谷法院指定为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法院后,该院第一时间成立了司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对两级法院的人员编制、机构设置、年龄学历、案件构成等情况进行了摸底调研。积极配合省政法委、省法院开展调研工作,对有关司改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完善的建议120余条。为争取市里支持,多次向市委领导汇报,市委先后3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司改工作。加强对干警的思想引导,将中央司改精神及外地司改试点进展情况在局域网及时公布,先后9次召开中院和基层法院干警座谈会,了解干警思想,听取意见建议。此外,高唐法院探索实行了法官助理制度,阳谷法院探索实行了书记员能级管理制度,为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积累了宝贵经验。 狠抓审判监督管理。依托审判管理系统,将所有案件纳入流程监控范围,加强对立案、送达、庭审、合议、判决等关键节点的期限控制,定期对超审限案件特别是“隐性”超审限案件进行排查清理,有效提升了审判效率。今年以来,该院建立了流程节点期满自动锁定制度,督促法官加快办案节奏,成立了审判质量评审委员会,通过实行电子计算机自动分案、庭审全程录像、庭审和裁判文书评查、改发案件分析及责任追究等制度,促进了办案质量的提升。 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及司法民主。扎实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对门户网站进行了升级,建成了多功能的信息控制中心,开通了官方微博、微信和12368热线电话,通过网站、微博对典型案件进行庭审直播录播,切实将案件审理过程置于群众监督之下。从2014年1月1日起,将符合条件的生效裁判文书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向社会公开,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已上网公开各类裁判文书6万余份。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独特作用,今年以来全市724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7万余件,一审普通程序案件参审率达94.13%。 推进涉诉信访改革。积极畅通群众涉诉信访渠道,该院专门成立了涉诉信访服务中心,认真落实领导接访、带案下访和首访责任制,为信访群众提供了规范化的信访服务。积极推进“诉访分离”改革,将涉诉信访导入诉讼程序办理,审查申诉、申请再审案件近150件,对近70件符合条件的案件及时启动再审程序,以法治手段解决信访问题。对无法纳入司法渠道解决的,在党委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充分发挥信访联席会议制度的职能作用,通过依法纠错、信访救助、经济补偿、办理低保等措施,妥善化解了170件涉诉信访案件。 切实规范机关管理。为规范收费行为,防止乱收费,该院专门出台了《关于规范收费管理的若干规定》和《关于案卷和法律文书对外复制的规定》。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加强司法行政装备及财务工作,专门出台了《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关于人民法庭物质装备管理的意见》,得到了最高法院、省法院相关领导同志的肯定。 把从严治院作为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抓手 该院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以整风精神抓班子、改作风、提能力、促廉洁,进一步丰富法院队伍建设的载体和形式,大力加强法院班子队伍建设,为法院文明单位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有效提升了全市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形象。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把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利契机,黄伟东院长代表中院党组为全市法院干警上了专题教育党课,其他班子成员也分别为分管部门干警上了专题党课,党组理论中心组就“严以修身”和“严守政治纪律”进行了2次专题研讨,坚定了践行“三严三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提高党组决策水平,专门出台了《党组工作制度》,认真落实领导带头办案制度,该院班子成员今年已办理案件20余件,接访180人次,处理重大疑难信访案件10余件,以实际行动为广大干警树立了榜样。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狠抓机关党建工作,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深入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组织“法官当做邹碧华”主题征文比赛,引导干警坚守法治信仰,忠实履行职责。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积极营造崇尚法治、公正廉明的文化氛围,提升了队伍凝聚力。大力推进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为主要内容的“四德工程”建设。利用每周五下午集中学习时间,开设了道德讲堂,邀请省内外知名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辅导,并通过组织干警观看教育影片、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形式,有效提升了广大干警的思想道德境界。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通过开展技能竞赛、法官论坛、理论研讨、裁判文书评比等岗位练兵活动,努力打造“学习型法院”和“学习型法官”。按照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的要求,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邀请高校专家教授和上级法院资深法官来聊授课,重点加强对行政诉讼法、民诉法司法解释等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培训,共举办培训班9期,培训干警2300余人次,促进了干警司法能力的提升。 加强作风廉政建设。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和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切实加强学习教育,落实整改措施38项,新建修订各类规章制度18项,进一步巩固了活动成果。扎实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活动,特别是利用法院系统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干警,筑牢干警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部门监督责任,建立了对两级法院和基层法庭常态化的审务督察机制,先后对阳谷、东阿、茌平3个基层法院进行了司法巡查,通过明察暗访、拍照、录像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基层干警纪律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今年以来,全市法院未发生干警违法违纪现象。 通过以上措施,聊城中院在创建文明单位的征程上实现了历史转折,今后聊城中院将以更加饱满的斗志,更加扎实的工作积极有为地的推进文明单位的创建,为建设“法治聊城”,打造“平安聊城”提供更加文明、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
胡冰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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