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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律师到法官的感悟
作者:焦兴国 发布时间:2015-11-04 14:07:02
2009年7月,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由律师事务所迈进了庄严而神圣的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法院的大门,从一名执业律师转变为光荣的人民法官,回顾自己三年的执业律师和五年的法官生涯,使我对自己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法官的苦与乐、光荣与困惑、责任与使命有了深刻的体会和感悟! 法官是正义的化身,是善恶的明镜!做律师不易,当个好法官更难! 我深深地感悟到,作为法官,要以一身正气、独善其身为品格。法官不仅要一视同仁的对待所有当事人,认认真真、踏踏实实的办好每一个案件,而且要具备凛然正气、甘于清贫的品德。伸张正义是法官的首要职责,而正气是主张正义的前提和基础。法官要拥有一身正气,就要长久修炼,就要在诱惑面前心如止水,在情财权色面前独善其身。 我深深地感悟到,作为法官,要以立足法律、胸怀全局为宗旨。“法官没有上级”,法官只认法律。在纷繁复杂的社会中,法律是明镜,厘清善恶,区别是非。法官每办一个案件都要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基础,秉公而断。然而仅此不行,法官还要考虑所办的案件与公序良俗、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是否相一致。因此,法官要有大局意识、中心意识,要善于把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的统一起来。从这个意义上说,法官应该是个治理国家、安平天下的政治家。 我深深地感悟到,作为法官,要以忠于法律、兼济天下为己任。法官不仅仅要有一身正气、甘于寂寞的精神,而且还要有“只认法律不认人”的忠诚和兼济天下的胸怀。法官要具备这些品格,就要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要有娴熟的工作技巧,要有灵活的审判艺术;要把“死”的法律条文,通过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和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转化为“活”的社会效果,以达到定纷止争、胜败皆服、教育一片、和谐一方的结果。从这个意义上说,法官更像一个奉法为上、天下为先的法学实践家和社会活动家。 我深深地感悟到,作为法官,要以匡扶正义、启迪心灵为职责。法官时刻处在社会矛盾的焦点而难以超脱,法官不仅仅要在办案中以法律教育人,让人类拥有一个正常、健康的法律心态;更为关键的是法官要以正义为基础,惩恶扬善,去却人们内心尚存的恶念,开启人们心灵深处的善良!让人类社会有个正常、健康的法律秩序。这就要求法官自身不仅要心地善良、为人正直,更要有敢于惩恶扬善的勇气和魄力,要有不屈不挠、超脱世俗的毅力和品行。从这个意义上说,法官应该是扶持社会正义、维护人类社会和谐的教育家和实践家。 我深深地感悟到,作为法官,要以甘于奉献、善于忍受为精神。法官,特别是基层法院的法官必须是走村串户,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做好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工作;不畏山高,不怕路远,甚至冒着暴力和谩骂,抛却个人安危而不顾。法官的这些辛苦,不仅得不到报酬,有时还受到当事人的指责、社会的误解或领导的批评。而这些委屈,法官只得也只能自我忍受。法官除了审判职业之外,不能参加任何营利性工作;除了工资之外,也不能有其他的经济收入。法官,虽有职业化建设的目标,但具体措施迟迟没有出台落实,连多年就有政策的区区不多的法官津贴也很难兑现;法官的社会地位名高实低;而行政化管理的现实又让法官处于公务员的底层,无奈、困惑而茫然;一辈子的小职员,政治和经济待遇很低,横向比较,差距较大,不得不令许多法官在退休或调离法院时黯然神伤。然而,这一切并未影响法官,谁都把这个人利益抛之脑后,全身心的投入到审判事业。从这个意义上说,法官是个默默无闻、埋头苦干的实干家。 我的感悟深深,我的感悟很多……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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