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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从事行政审判法官8878人
作者:陈丽平 发布时间:2015-11-03 13:18:42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11月2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时说, 目前,全国从事行政审判的法官共8878人,高级、中级和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官数量平均分别仅为10.8人、4.4人、2.3人,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庭“一人庭”、“二人庭”现象十分普遍,地方三级法院行政审判合议庭数量“三二一”的最低标准仍未完全实现。 周强说,行政审判队伍力量薄弱,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受行政审判工作起步较晚、行政案件数量相对较少、外部环境制约较大等因素影响,行政审判队伍专业化建设严重滞后,且骨干人才流失严重,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行政审判队伍不稳定、人员流动快的现象较为突出,具有十年以上行政审判工作经验的法官仅占22.3%。 周强说,行政审判体制机制改革面临困难。受机构、编制、职级等各种因素的制约,跨行政区划法院的设立和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面临一系列困难,出现“案件集中易、法官集中难”问题,形成“有的地方有人无案办、有的地方有案无人办”的被动局面。此外,司法管辖区和行政管理区适当分离后,一些部门对行政案件引发的信访问题相互推诿,导致案件审理后的信访压力全部集中在受理案件的法院。 周强说,行政诉讼中当事人滥用诉权的问题较为突出。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极大地方便了行政相对人依法行使诉权,但在一些地方也出现了恶意诉讼、滥用诉权的现象。由于打行政官司成本低,一些当事人不能理性维权,随意提起诉讼,有的甚至变换不同地方重复起诉,耗费了大量行政审判资源。个别当事人长期缠诉闹访,扰乱庭审秩序,严重影响行政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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