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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法律当成一种信仰
作者:韩锡艳   发布时间:2015-10-29 14:21:27


    为了信仰,在九十年前,无数的革命先驱杀生成仁,舍生取义,为四万万同胞燃起了希望之火;同样为了信仰,在七十年前,无数个仁人志士,抛头颅,洒热血,换来了共和国的新生。而如今,我做为一名新时代的年轻法官,我也找到了自己的信仰,那就是神圣的法的殿堂里,法律将是我一生的信仰。

  把法律做为一种信仰,就要时时刻刻把人民放在心中。电影《宋家王朝》里有一段旁白说:蔼龄爱财,美龄爱权,庆龄却把麦穗挂在屋子中央,告诉自己:养育我的是人民。是的,做为一名党员法官,心中就是要高悬着这把麦穗,要时时提醒自己——审判权来源于国家和人民,要真正做为权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把法律做为一种信仰,就要时时刻刻把正义放在心中。千百年来,人们对公平和正义的期盼,总是一个社会永恒的追求。从“包龙图怒铡陈士美”的民间传说,到“秋菊打官司”的现代故事,从“铁肩担道义”的传统精神,到“天地有正气”的人间公理,无不彰显的人间的公平和正义。“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有了这种超凡脱俗、,才能“淡泊明志,宁静致远”;有了这种凛然正气,方能无畏于恶,无畏于势,无畏于艰,无畏于险,置个人荣辱得失与度外,胸怀天下,心忧百姓,成为正义的化身,公正的天使,社会的良心。

  把法律做为一种信仰,就要时时刻刻把“廉”字放在心中。要不为名利所缚,不为私欲所动,抵得住诱惑,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要做到“灯红酒绿不入眼,不义之财不伸手”;守得住清贫,要“天下之间,物各有主,苟非吾这所有,虽一毫而莫取”;耐得住寂寞,要“莫怨清廉淡滋味,应愁贪婪铁窗泪”。正如曾任最高法院院长肖扬说过的一句话:法官是一个由特殊材料制成的人所从事的职业。

  把法律做为一种信仰,需要忠诚,拒绝见异思迁;需要勤奋,拒绝苟且偷安;需要奉献,拒绝沽名钓誉;需要务实,拒绝奢华浮躁;需要进取,拒绝墨守成规。在法律的帝国里,我要用实际行动捍卫我的信仰,为党徽增光,为天平添彩,努力做一名优秀的党员法官!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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