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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法院“四强化”倾力服务“三秋”
发布时间:2015-10-28 10:55:32


    本网讯(吴晨艳)  “没想到法官服务这么周到,亲自来到农家小院立案、调解,圆满地化解了我家的纠纷,真是人民的好法官”。10月26日,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一起涉农纠纷当事人对着曹法官如是说。该院坚持“四强化”倾力服务“三秋”。

    强化便民举措。凡涉及“三农”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根据个案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夜间法庭”、“农家法庭”、“田间法庭”、“假日法庭”等便民举措,发放“便民联系卡”,把服务送到群众的家门口。以13个人民法庭为依托,在未驻法庭的乡镇设立24个巡回审理点,开通服务热线电话,推行上门立案、电话立案、预约开庭,确保办案不误农时。

    强化诉讼调解。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涉农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做到“诉前调、庭前调、判前调”,并与司法所、乡镇综治办及人民调解组织等建立协作机制,对“三秋”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涉农纠纷,及时组织多方力量联合调处,彻底化解矛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执行工作。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坑农害农、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等所引发案件的执行力度。建立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利用外出务工和躲避在外的被执行人回家秋收秋种的有利时机,及时出警执行,穷尽执行措施,消除申请执行人“后顾之忧”,安心抓好生产。

    强化司法服务。开展“法治六进”活动,组织法官利用双休日、节假日,深入乡村、田间地头开展“判后答疑、案件回访”活动。采取以案说法、以案普法,引导群众合法生产经营、合理表达诉求、和气解决纷争,达到“回访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切实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

    据悉,入秋以来,该院上门立案13件,下乡开庭15场次,涉农案件调解撤诉27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60余人次。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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