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丰润法院多管齐下积极做好新闻宣传工作
发布时间:2015-10-19 15:04:29
本网讯 为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司法权威,推进阳光司法,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为法院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构建法院新闻宣传工作的新格局,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根据自身工作情况,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多管齐下,积极做好新媒体环境下的新闻宣传工作。 一是加强对新闻宣传工作的协调和管理。丰润法院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把司法宣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审判执行等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为宣传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便于宣传人员及时了解党的方针、政策,了解法院的中心工作,参与重要工作会议、重大审判活动。 二是健全法院信息宣传的各项制度。坚持新闻宣传工作季度考核通报制度,每月一统计信息采用情况,年终总评。同时,制定新闻信息宣传奖励办法,对于出色完成调研和信息宣传任务的,给予物质奖励或荣誉奖励;对于没有完成调宣任务的个人和部门,实行一票否决权,取消立功评先资格。 三是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具体任务指标。坚持“全员参与、人人有责”的新闻宣传工作理念,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落实到每位干警,实行动态管理,将信息上报采用情况与年终考核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以调动信息工作人员的能动性,实现新闻宣传工作总体目标。 四是坚持司法正面宣传,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丰润法院研究室工作人员对于先进人物、典型事迹、经典案例、最新法律法规,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电视栏目等多渠道、多阵地、多领域进行立体宣传,让人民群众了解法律,了解司法,了解法官工作,培育法制精神,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宣传效果和新闻效果的统一。 五是增强处置负面突发舆情的能力和水平。新闻宣传工作人员坚持每日查看有关该院在网络上的舆情信息,一旦发现负面舆情,及时将舆情信息反馈给案件承办法官和院领导,做好妥善应对的工作,及时处置舆情事件,掌握舆情引导的主动权,防止小事炒大,大事炒炸。同时,规范法官行为和审判活动,降低舆情风险。 责任编辑:
李冬冬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