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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尝试在高校选任“法官助理”
作者:吴昊 发布时间:2015-10-16 10:58:56
“从下周一开始,我就是一名法官助理了!”吉林大学法学院四年级本科生邵思蒙向记者展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实习法官助理协议书。未来一年内,她和其他29名同学将以实习法官助理的身份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辅助办案。 吉林省作为中国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针对司法辅助人员数量不足等问题,首次尝试从高校法学专业大学生中为省级法院选任为期一年的实习法官助理并参与合议庭办案。 吉林省高院再审立案一庭庭长白金城此次被分配到2名法学专业研究生担任实习法官助理。白金城说,自己原来实习的时候,实习时间只有一两个月,基本上没有接触过案子。 和过去时间短的“实习”不同,此次进入法院的大学生不仅任职时间长达一年多,且从一开始就被编入法院各办案合议庭中,直接参与办案的辅助工作,甚至需要直面案件当事人。 自去年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以来,在合理确定员额基础上,吉林省法院系统实施以主审法官为核心的合议庭主导办案制度的改革,改变了以往层层把关、逐级审批的行政主导方式。 比如,吉林省高院组建了36个相对固定的合议庭,每个合议庭按照“1名主审法官+2名合议法官+3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的模式组成审判团队,主审法官在整个过程中独立办案并对案件终身负责。 与重塑审判办案流程同步推进的法官员额制改革,通过遴选优中选优确定法官员额,但也出现了司法辅助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 吉林省高院立案一庭法官霍登科说,改革后新组建的合议庭中很多都没能配齐“标配”中规定的“3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首批30名实习法官助理的“履职”无疑可以缓解办案法官由于工作繁琐带来的压力。 同时,通过直接参与办案辅助工作,这些法学院学生不仅可以全面熟悉司法审判程序,掌握司法工作技能,更能促进对法学理论知识的全面认知,增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为将来从事法律相关职业奠定坚实基础。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发布的“四五改革纲要”中指出,要拓宽审判辅助人员的来源渠道,建立审判辅助人员的正常增补机制,减少法官事务性工作负担;未来法官主要从法官助理中择优录取。这就意味着,法官助理有可能是日后晋升法官的前提。 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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