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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入户盗钱财 “虎爸”主动报警求改造
发布时间:2015-10-10 09:29:36
本网讯(左月) 江西省万年县裴梅镇一名“虎爸”主动到派出所报警,称其子入户盗窃了同镇一户人家的钱财,恳请派出所民警将其子捉拿归案。2015年10月9日,万年县人民法院对这起盗窃罪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徐亮望犯盗窃罪,判决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2015年6月22日,被告人徐亮望骑电动车来到万年县裴梅镇江头村,趁该村村民汪某某家无人之际,爬窗进入被害人汪某某家,从一楼东边靠近厨房的房间衣柜抽屉里的灰色女士钱包内盗走现金人民币5600元。次日,被告人徐亮望用盗得的5600元购买了1部白色“卓米”牌智能手机、1辆白色“喜马”牌鬼火助力车,剩余的用于上网等消费。其父发现后,经过教育得知其子盗窃,痛心之下主动报警,并恳请司法机关能够惩处其子,并对其子进行教育改造。 法院认为,被告人徐亮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盗窃罪罪名成立。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且已退赔被害人的全部损失,依法可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徐亮望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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