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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湖区法院巡回审理一起相邻污染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5-10-08 14:59:33
图为庭审现场 本网讯(毛慧娟 尹吉文) 9月29日上午,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姜畲法庭在姜畲镇政府大会议室巡回审理一起相邻污染纠纷案,区法院副院长毛慧娟、范建阳等案件评议组成员,区环保局、镇司法所工作人员,群众代表近30人参与旁听。 据悉,原告杨某因发现自家水井被污染而将相邻的做屠宰生意的彭某某和开米粉店的汤某某作为被告起诉到法院。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围绕原告家水井的污染与两被告是否有关联进行了充分的举质证和法庭辩论。由于双方未就调解事宜达成一致,法庭将择日进行宣判。 庭审后,审判长朱再云向笔者介绍:“农村里相邻污染的纠纷越来越多,一方面是生产发展的表现,另一方面也体现了部分群众环境保护意识的缺失。随着群众法治意识的增强和立案登记制的实施,这类纠纷被告上法庭的情况也逐渐增多。将这类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靠双方的以和为贵,更靠各方保护环境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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