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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梦,法治梦
作者:何雪梅    发布时间:2015-09-25 13:45:54


    三尺的法台关乎着社稷,一腔的热血只为黎民百姓。面对困惑的司法改革之路,寝不安席,当年吴钩,申城淬火,十月出塞,大器出城。一个信仰,坚定了一生;一本《要件审判九步法》,惊诧了审判届;一个名字,荡涤了人心。他是一位负重前行的纤夫,他是一位司法改革道路上的“燃灯者”;他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年仅47岁的邹碧华。

    有的人走了,他还活着,只要春风吹到的地方,到处是青青的野草。邹碧华走了,但他的精神向社会释放着炽烈的热场,传递着强大的正能量,尤其对我们这些正处于困惑的青年法官来说那就是黑暗中的指明灯。

    在法学院的时候,老师曾对我们说:“法治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一大批有信仰的人,前赴后继地来推动,你们是其中的一位。”毕业了,我们带着对法治的信仰踏上了我们将为之奉献青春的司法之路。作为青年法官,我们肩负着传承历史与迈向未来的特殊使命和任务,是司法审判的重要新生力量,代表着人民法院审判事业的未来。于是我们带着满腔的热情奋斗在审判岗位上。但我们真的穿起法袍,敲起法槌,断起案来,请问,我们真的作好准备了吗?当事人一次次不信任的眼神、轻蔑的语气、固执的举止有时会让我们青年法官心生气馁;经验的不足,让我们面临着诸多的困惑,在突发事件面前常常表现得束手无措,我们逐渐发现在庄严地审判背后,更多的是繁杂琐碎,是平淡无奈。期望和理想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就如同冰水冲击到熔岩一样,信念,如蒸汽般散去。

    但就在此时,邹碧华精神就像是高尔基的海燕,带领着我们青年法官冲破心中对漫漫司法改革路中遇到的困惑与迷失,重新找回属于我们作为司法人对于法治的信仰。              

    邹碧华作为年轻法官,也曾彷徨,但他始终坚守着他的法治信仰,他热爱这份司法事业,他怀着“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的信念,用他的激情,他的梦想感染着身边的每一个人。他不停寻找新方法,不断改进工作机制,在深化司法改革的过程中,每走一步都会碰到“硬骨头”,都要涉险滩,而邹碧华却明知前路艰难,依旧义无反顾。无畏艰难,勇往直前,这就是邹碧华精神。

    邹碧华在一个案件中说过这样一句话,“这个案子的判决没有问题,但做法官既要善解法律,也要善解人意,一定要让群众感受到法律对人格、对情感的尊重,这才是法律真正强大的力量。”正是他的这种观念和行动赢得了群众对法律的信仰和社会对司法的尊重。人民法官,他用行动践行着“为人民”三个字,赢得“燃灯者”的冠冕。法安天下,德润人心,这就是邹碧华精神。

    邹碧华精神所在源于他的法治信仰和梦想。他在《知行合一》里面是这样写的:“我越来越清晰地认识到,我必须对党的事业负责,党把管理一个法院的任务交给我,我就不再只是我自己了。我的角色要求我必须把推动我国法治事业的进步作为自己的使命。只有实实在在把这种使命感融入自己的内心,才有可能转化为一种强大的动力。因此,在这种状态下,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我也不会屈服,无论处于何种逆境我也不会退缩。”他就是以这样一种“无我”的精神,坚定着自己的法治信仰,追寻着他的法治梦想。

    从邹碧华精神中我们可以感受到,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热爱司法事业对于司法改革年轻队伍中的我们来说是多么的重要。法治信仰应当是我们的人生价值坐标。失去信仰的民族难以拥有恒久的前进动能,失去信仰的政党不会赢得广大民众支持,失去信仰的人生会迷失生活方向。同样,失去对法治信仰的法官,就不会有对审判事业的忠诚与执着,就不会在为谁掌权、为谁审判和为谁服务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有着清醒的认识,就不会有司法理念的更新和司法能力的提升,就不会自觉地把法治信仰转化为内心约束力从而实现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民司法、高效司法、和谐司法和善良司法。因此,法官要把法治信仰作为个人价值观的重要追求目标,带头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宣传法治和弘扬法治。

    太阳总在有信念的地方升起,月亮也总在有信念的地方朦胧。最后,用一小段诗句与所有的青年法官共勉:“司法审判路漫漫,深读苦研不畏艰,雨过日出骄阳灿,明日还需勇争先。”

   (作者单位:广西扶绥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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