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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经区法院四措施加强“双节”廉洁自律工作
发布时间:2015-09-25 16:29:48


    本网讯(张慧帆)  为进一步弘扬清廉过节之风,巩固扩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效,山东威海经区法院采取四项措施加强两节党风廉政教育,时刻警醒全体干警自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让广大干警度过一个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节日。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两个责任。针对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特点,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从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入手,召开党组及中层干部会议,对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传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各地法院违反八项规定精神五起典型案件通报,重点部署了中秋、国庆期间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全院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求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带头认真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陋习,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欢乐节俭的节日气氛。

    二是强化制度规范,重温各项规定。组织干警重温中央“八项规定”、“五个决不允许”、“四个一律”等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同时,将严禁公款吃请娱乐、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纪律规定通过局域网发给干警,及时警示提醒。同时,向各基层法庭和院各部门分别制发了关于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五个严禁”,即严禁用公款吃喝玩乐;严禁用公款组织参观、旅游;严禁借节日之名请客送礼;严禁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用公车出入高消费娱乐场所。除此之外,节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外,其它车辆全部封存,严禁公车私用。

    三是强化自我约束,层签廉洁承诺。开展节前廉洁承诺活动,切实筑牢节日廉洁从政防火墙。组织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和全体干警层层签订廉洁自律承诺。承诺书中明确要求严格遵守“八项规定”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在签署者本人手中,随时对照自己的言行,一份存于纪检部门备案。此外,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该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监督检查,盯紧“节日病”,不松懈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提高干警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四是强化内外监督,狠抓工作落实。纪检监察部门、政治处、办公室组成联合检查小组,节日前对各办公室安全用电设施、警用车辆管理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做到不漏死角;同时对值班备勤工作和干警上下班工作纪律加大监督检查,确保“人在岗事在办”,并针对紧急公务和突发事件等情况制定了应急预案并安排落实,确保办案安全和机关办公安全。健全完善外部监督,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随案发放廉政建设监督卡,营造“廉节”“高压气场”。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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