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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法院实行内部人员过问和责任追究机制
发布时间:2015-09-18 16:02:19
本网讯(张世伟 王真真) 为确保司法公正廉洁,防止人情关系对司法工作的不当影响,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及中央政法委的相关规定,河南省温县人民法院结合实际,实行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全程留痕和责任追究机制,防止关系案、人情案的发生。 该院出台了《关于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全程留痕和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组织全体干警认真进行学习,切实提高审判、执行人员严肃办案纪律、依法独立办案的思想认识。《办法》要求审判、执行人员对本院内部人员有超越权限失当过问案件行为,应及时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干预办案的内部人员,严格依照规定进行处理。该院还将内部人员插手过问案件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作为考核干部干警是否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廉洁自律的重要依据。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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