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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警察管理制度改革开启破冰之旅
作者:刘子阳 发布时间:2015-09-18 10:00:29
公安事业的发展进步关键在人,在于打造一支忠诚可靠、纪律严明、素质过硬的公安队伍。 公安改革意见方案明确提出,健全人民警察分类管理、招录培养和职业保障制度。 人民警察管理制度改革开启了“破冰”之旅。公安部相关负责人9月17日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此次公安改革聚焦问题、触及根本,对一些多年积累下来的制约公安工作发展进步的深层次、老大难问题进行破题,不仅是对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警务保障的改进和完善,也是对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责任、权利、义务的规范和调整,进一步通过改革激发了人民警察队伍的活力和战斗力。” 队伍正规化迈出一大步 不久前的一天清晨,6时30分,江苏省溧阳市下着小雨,溧阳市民兵训练基地操场上,200多名民警整齐排成10个方队开始跑操。十几分钟过后,尽管雨水浸湿了衣服,但他们仍然按计划完成了晨练任务。 这是记者在溧阳市公安局采访时看到的画面,也是全国公安机关队伍集中整训的一个缩影。“仗怎么打、兵就怎么练”,教育训练在公安队伍建设中具有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地位。各地公安机关分警种分层次组织开展实战化教育训练,不断增强教育训练的针对性、实效性,不断提高公安民警实战能力。 今年7月30日,公安部出台深入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意见,提出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机制,加强公安机关党建工作,完善干部管理、内务管理制度,强化教育训练等一揽子改革措施。 针对公安机关点多、线长、面广的实际情况,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选择一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地方和单位,作为正规化建设典型培养,树立正规化建设标杆,以达到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效果。 纪律严明、作风优良、清正廉洁,是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客观要求。各级公安机关严格落实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从严治警各项纪律规定,坚决纠正“四风”问题,集中整治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努力以铁的纪律打造一支铁的队伍。同时,以基层所队和窗口单位为重点,加强内务管理,规范行为举止,培育优良警风,进一步树立公安队伍良好形象。 职业风险保障逐步完善 18岁的王瑞是河南省周口市商水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烈士王东建之女。今年4月,她参加了全国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考试,考试当天她在日记中写下这样一段话:“我渴望早日成为一名公安院校的学员,请爸爸放心,我也一定能成为像您一样的好警察。” 从2000年开始,河南省公安厅每年都要组织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子女参加公安院校保送生考试。目前,已有近60名公安英烈和一、二级公安英模子女通过保送考试。 对肩负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重任的公安机关来说,流血和牺牲时刻都在发生。这是一组用鲜血和生命凝成的数据:自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公安民警因公牺牲11735人,因公负伤168476人。近5年,全国公安民警因公牺牲2167人,因公负伤17988人,平均每年400余名民警因公牺牲、3000余名民警因公负伤。 建立充分体现人民警察超负荷、强应急、高风险职业特点的职业风险保障体系,是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重点任务。 为解决人民警察因公负伤医疗费问题,2014年1月6日,公安部、财政部印发了公安民警因公负伤医疗费问题的通知,明确公安民警因公负伤医疗费的解决办法:已参加工伤保险的民警,其因公负伤医疗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报销;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民警,其因公负伤医疗费先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按规定报销,剩余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同级财政给予经费保障。 公安部相关负责人指出,这项改革既保持了与现有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的衔接,又明确了未参加工伤保险民警因公负伤医疗费的经费渠道,为有效解决民警因公负伤医疗费问题提供了制度保障。 2014年4月,公安部与民政部、财政部、教育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出台《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依据人民警察法关于人民警察与现役军人享受同样抚恤优待的规定,比照军人抚恤优待,整合了各类人民警察优抚政策,统一了优抚待遇标准,扩大了牺牲、病故民警遗属、伤残民警和立功受奖民警的抚恤待遇范围,规范了烈士、因公牺牲、伤残评定标准和程序,大幅提升了民警伤亡优抚待遇。 为进一步提高公安民警风险补偿水平,减轻牺牲、病故和伤残民警家庭生活困难,2014年11月26日,公安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为全国公安民警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为全国民警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民警被评定为烈士、被确认为因公牺牲和在职病故,在发放《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等政策规定的各项抚恤和补助基础上,再分别发放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20万元、20万元、10万元,被认定为因公伤残的根据残疾等级分别发放1.5万元至27万元的保险金,大幅提高了牺牲、病故和伤残民警的补助额度。2015年3月,按照法律规定的招标程序完成政府采购,确定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2015年6月,公安部与中国人寿签订合作协议书,正式启动这一惠及全警的保险项目和保险理赔工作。 推进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改革的同时,各级公安机关建立健全爱警惠警利警工作机制。建立患大病特困民警救助机制,依托中国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和社会捐赠资金,设立大病特困民警救助基金,每年重点帮扶一批患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民警,努力将从优待警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招录培养取得重大突破 去年,吉林省命案侦破率达到99.55%,依靠信息手段破案数占破案总数的85%,成绩的取得与吉林省公安机关实施的人才战略密不可分。 自2012年9月至2015年1月,吉林省公安机关共计新招录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公安院校毕业生和排爆、谈判、法医等特种专业人才6000余名,这些专业人才涵盖了综合管理、执法勤务、专业技术、实战技能4个公安人才种类。 公安机关专业人才引进难、公安院校毕业生入警难、边远艰苦地区招警难……这些曾是吉林公安队伍的困境,也是各地公安机关普遍面临的问题。 2015年3月17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5年从公安院校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的公安本、专科专业毕业生全部纳入招考范围,采取单列录用计划、设置公安专业要求、降低或不设开考比例、对空缺职位进行调剂等多项措施,切实提高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入警比例,明确要求当地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入警率低于70%的地区,原则上提高幅度不低于10%。 这一政策的出台,利于解决长期以来制约公安队伍和公安院校发展的“瓶颈”,更好地满足公安机关特别是基层单位对公安专业人才的迫切需求,具有重要意义。公安院校毕业生入警工作取得的突破,对公安院校招生工作产生了直接、积极的影响。 数据显示,今年报考公安院校的生源数量比往年有所增加,一些省份招生录取比例明显提高,吸引不少高分考生踊跃报考,生源质量有较大提升。天津、山西、江西、重庆、甘肃等13个省区市和铁路公安机关招录公安院校毕业生计划的比例超过年度招警计划的50%。 公安人才是公安事业发展的第一资源,今年6月,公安部会同教育部、财政部、人社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2015年定向招录培养特殊公安专业人才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解决特殊人才匮乏问题的道路上迈出重要一步。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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