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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交管局:彻底整治隐患 严查酒驾毒驾
作者:刘子阳   发布时间:2015-09-16 11:09:07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9月15日召开全国集中整治交通违法行为第五阶段统一行动部署视频会,分析研判近期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结前一阶段集中整治校车交通违法统一行动工作,部署下一阶段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全力开展集中整治酒驾毒驾统一行动,严格高速公路通行秩序管理、持续整治重点车辆安全隐患,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会议指出,当前中秋、国庆两节临近,全国道路交通流量开始增加,部分地区持续降雨、局部地区开始出现降雪(雾)等影响安全出行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面临多重风险。9月11日,大广高速河南信阳段发生12人死亡、17人受伤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暴露出高速公路夜间通行管理、重点车辆源头管理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各地要主动作为、严格执法、排查隐患,进一步履行好道路交通安全的主管和监督责任。

    会议要求,9月底前,全国公安交管部门要集中力量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整治酒驾毒驾。充分运用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加强数据分析,排查酒驾的高发区域、高发时段、高发路段和高发的人群、车型,科学安排警力,实现精确打击,并将酒驾整治延伸到中秋、国庆“两节”。要突出规范执法、严格执法,严格执行查处酒驾相关规范规定,决不允许降格处理,有效处置阻碍执法和暴力抗法问题。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结合查处其他违法,采取抽查、筛查的方式探索查处毒驾,发现行驶异常的车辆和行为异常的驾驶人,要及时移交禁毒部门抽查检测、依法查处。同时,通过信息系统比对,集中排查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驾驶人,依法注销其驾驶资格。对大中型客货车和出租车驾驶人有吸毒记录的,要通报运输企业和相关部门。二是全面加强高速公路通行管理。充分利用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针对性调整勤务,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全面加强高速公路管理特别是夜间管理。加强高速公路通行秩序管理,按照法律规定实现各行其道、分道通行。强化高速公路通行速度管理,保持车辆的安全车距。要强化源头装载管理,确保货车行驶途中不能遗撒。加强客车重点违法查处,严把高速公路出入口和省际口,严查客车超速、超员、凌晨2点到5点违规运行违法行为。加强源头动态监管,会同交通运输等部门夜间突击检查“两客一危”企业,重点检查动态监控系统是否在用、监控值守制度是否落实,对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的严格依法予以处罚。三是彻底整治重点车辆安全隐患。要督促运输企业整改隐患,联合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督促被约谈企业将安全隐患切实整改到位、不留死角。要继续对辖区运输企业进行梳理排查,集中约谈一批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多发、问题隐患突出的运输企业,督促落实源头管理责任,整改安全隐患。要集中曝光一批约谈后问题依然突出、隐患整改不到位、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运输企业,强化社会警示教育。要督促重点车辆检验报废,对部局通报的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旅游客车、危险运输车等重点车辆监管落实。要严格查处严重违法行为,对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要督促运输企业、重点车辆驾驶人全部处理到位。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全国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大事故预防形势不容乐观,各地既要严格落实统一行动部署消除安全隐患,又要主动协调、多方推动,形成社会多元治理;既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问题整改,又要坚持队伍、业务两手抓,提升执法能力;既要适应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的交通安全新形势、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改革创新,又要抓住《刑法修正案(九)》贯彻实施这一契机,紧紧依靠法治、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提示,不断增强我国交通安全文明软实力,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水平。

    据了解,前一阶段全国整治校车统一行动以来,共排查校车5.6万辆,取缔 “黑校车”1100辆,限期整改有安全隐患的校车5995辆。共排查校车驾驶人7.8万人次,清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1781人,督促参加审验1879人,取消校车驾驶资格183人。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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