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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通报存在隐患校车及所属单位个人
作者:刘子阳   发布时间:2015-09-08 10:24:08


    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结合正在开展的“打非治违”交通违法集中整治第四波次整治校车统一行动,对全国校车的交通违法情况进行了统一排查和通报,要求各地交管部门迅速组织全面排查,挂牌督办,彻底消除隐患,确保学生安全。

    公安部交管局通过对全国公安交管信息资源库中的校车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发现全国有3416辆校车逾期未检验,涉及26个省(市),其中广东986辆,福建412辆,湖南408辆,湖北348辆;25辆校车逾期未报废,涉及8个省(区、市),其中山西6辆,湖北5辆,广东5辆,河南4辆;113辆校车有3起以上未处理的交通违法,涉及13个省(市),其中湖南49辆,广东16辆,上海12辆,湖北10辆;155个单位和个人所属的校车有3起以上未处理的交通违法,涉及13个省(市),其中湖南65个,上海20个,广东18个,湖北13个。

    排查通报发出后,各地交管部门根据公安部交管局部署要求,坚持源头排查、路面整治、宣传引导“三同步”,根据通报涉及情况,迅速开展行动,切实排除隐患,抓好工作落实。湖北及时曝光通报中相关校车逾期未报废、未年检等交通违法信息,要求会同相关部门约谈隐患校车单位负责人,逐一落实责任,同时开展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活动。浙江会同教育行政、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开展校车联合大整治,增设护学岗,确保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福建、重庆、西藏等地迅速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深入农村、学校等,通过短信平台告知、发放公开信等方式,进行安全提示服务。河北、山西、辽宁、重庆、云南等地积极响应部局要求,运用平面媒体、新媒体平台集中宣传,营造安全出行氛围。

    公安部交管局提醒学校、家长、校车驾驶人和广大中小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确保交通安全。8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九)》,将校车严重超员超速行为纳入刑法约束,并明确规定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对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负有直接责任的,按前述规定处罚。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如发现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应立即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举报。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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