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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法院优化金融环境迎战“不良信贷”
发布时间:2015-09-07 11:22:39
本网讯(丁鑫) 针对近年来不良贷款增多、金融环境恶化的趋势,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以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不断提高金融案件审判、执行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推进县域金融企业发展。 一是发挥财产保全的作用。对金融机构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2015年来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115件,财产保全38件,保全金额高达160余万元。 二是设立金融审判合议庭,集中审理涉及金融的借款合同、买卖合同等纠纷146件。加大调解力度,注重做好实质性调解工作,防止虚假调解。今年来调解、撤诉结案72件。 三是加强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贷款诈骗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活动,金融领域职务犯罪和侵占、挪用等财产犯罪,以及涉金融领域拒执罪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信贷秩序和金融安全。 四是加大金融案件执行力度。建设执行指挥中心,将财产处置、远程调度指挥等执行事项纳入网络自动化监督。1月至8月,网络查询8279人次,涉及金融借款纠纷案件59案86个被执行人,查询金额4035.2176万元。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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