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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室法官老朱的一天
作者:刘杰   发布时间:2015-08-28 11:03:13


    8月11日,农历六月二十八,周二,山东省单县人民法院院长接访日,正值三伏酷暑,连知了都热得没了力气鸣叫。

    上午8点,信访室的同志正忙着对需要院长接待的人员进行登记、转办中。一位40多岁的中年男子急匆匆地闯了进来,将手里拿着的材料往桌上一摔,大声嚷着:“我来了好多次了,一直办不好,我要找你们院领导,问问这事儿为啥不给办?”。

    这天接访的正是信访室的朱瑞贞同志,他是一名经验丰富的信访老法官,相熟的同事都亲切地称他老朱。老朱同志面对情绪激动的来访人员从来不着急,因为他知道,来法院上访的群众都是带着情绪来的,你再跟他们针锋相对,岂不是火上浇油?他常说,信访室的同志最需要耐心、诚心、热心和细心,有了这“四心”,才有可能让来访的群众心平气和、息诉罢访。

    面对这位情绪激动的来访群众,只见老朱同志态度温和地说:“你先别发火,坐下慢慢说说你有啥诉求,只要是合理、合法,我们都会尽力帮你解决。信访室如解决不了,再找院领导也不迟。”老朱同志等来访人坐下后,先仔细阅读了他带来的有关材料,又耐心听取了他的具体诉求。

    原来,这位来访人姓郭,家住单县高老家镇,1999年其妻提出离婚,法庭判决其离婚后,通过种种途径还是没能将判决书送到郭某手上。近几年,郭某又找了个对象,却没有办理结婚手续,其子女无法办理户口。郭某到婚姻登记处办理再结婚证时,婚姻登记处要求其提供法院离婚判决书,郭某到法院领取判决书后,与其对象到婚姻登记处登记时,婚姻登记处又要求提供《法律文书生效证明》。郭某因多次去婚姻登记处登记未果,其对象又离家出走,数次奔波,事儿却没办成,窝了一肚子火。对郭某的诉求,老朱同志先稳定其情绪,而后讲解法院有关规定。为尽快帮郭某解决问题,老朱连续打了几个电话与有关庭室和承办人沟通,联系档案室帮助查出了原卷宗送达证明材料,原办案人员把办理的《法律文书生效证明》交到了郭某手中。郭某看到在短短一个小时里,就拿到了所要的证明材料,立刻露出了笑脸,连声道谢。

    刚送走了郭某,信访室的电话又响了。老朱同志拿起电话:“你好,我是单县法院信访室,请问有什么事需要咨询?”电话里传来一位激动、颤抖的男子声音:“我是XX乡的农民,俺家承包地相邻的耕地种的树,影响了我地里庄稼的产量,我到XX法庭去起诉,说没有承包证不能立案,俺老百姓没钱送礼、没关系,办事咋恁难,问问县法院领导,这案能不能立?”听电话那头的说话声音,老朱同志感到话筒都在颤抖。老朱同志一边好言相慰,一边向其宣传有关法律规定及法院管辖范围:“我也是出身农村,能体会到种地人的不易,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诉求法院解决是对的,但法庭让你提供承包证才可立案,这也是法律所规定的。”接着老朱同志又为咨询人提供了解决问题的途径:“如果你现在没有土地承包证,可以申请人民政府确权发证,对土地承包经营中的侵权纠纷也可以通过村、镇、县有关部门调解或裁决。”一番解答,消除了疑虑,来电人多了一些理解,化解了对法庭的误解,满意地说了声“谢谢”,挂了电话。

    这边电话还没撂下,又进来了一对小年青,嚷着要离婚。严格来说,这本不是信访部门的事儿,但老朱同志没有一推了之。他起身给这夫妻俩让了座,仔细询问了事情原委。了解到只是年轻夫妻常常遇到的一些小摩擦,就以长者口气从组建小家庭的不容易,到年幼的孩子,再到双方的父母,这一通劝下来,这对年轻夫妻火气没了,互相认了错,不好意思地走出了法院。

    ……

    送走了最后一位信访群众,早已过了下班时间。信访室老朱法官每天都是在不停接待信访人中度过的,面对无理取闹的群众,有过烦恼,每次看到来访群众带着气愤而来,心满意足而去,却又有说不出的幸福。

    后记:信访室是法院的对外窗口,每天都有许多群众到这里信访,信访室人员对每位来访的人都应做到热情接待、耐心听取他们的诉求,积极、认真、努力地帮助他们,为他们排忧解难、化解各种矛盾,用实际行动诠释“司法为民”,树立法院公正形象。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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