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官风采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敬业奉献 公正为民
——记广西兴宾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谢恩恒
作者:樊荣华 廖娟    发布时间:2015-08-27 13:40:22


    “太感谢谢叔叔了,十几万的执行款这么快就拿到手,我自己都没想到。”今年年初,在交通事故中失去双腿的兴宾区良江镇独女村女孩小卢,接过兴宾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谢恩恒送来的执行款后感动得热泪盈眶。这已经是谢恩恒第二次上门为小卢送执行款了,每次拿到被告方交付的执行款,谢恩恒都第一时间送到小卢手中。从此,小卢亲切地称呼谢恩恒为“谢叔叔”。

   “每办一起案件都要为当事人着想、替当事人分忧、让当事人满意。法院生效判决必须得到有效执行,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这是谢恩恒的座右铭。在法院工作20多年来,谢恩恒忠于职守,勤奋工作,模范履行人民法官的职责,不断追求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以实际行动践行“三严三实”,谱写了一首首正义之歌、爱民之曲。

    司法为民 维护正义

   “这样的法官很让我们钦佩,我们对调解结果没有异议了。”今年1月,兴宾区良塘镇北合村相邻两屯的韦某和李某握手言和,达成了书面协议。这起土地权属纠纷民事案件经过谢恩恒及同事们半个多月大量细致耐心的调解后,终于让双方握手言和。

    今年4月,兴宾区人民法院按照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部署和要求,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执行案件自查回访专项活动,作为分管领导,谢恩恒带队到被访当事人家中,了解案件执行情况,并指导当事人填写回访表,耐心回答被回访人提出的各类问题,做好沟通协调和法律咨询服务工作。

    在回访过程中,谢恩恒与干警们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切实化解当事人的矛盾诉求,扩大社会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认同。“自己都觉得没希望的事,法院帮我办到了,法院的执行让我们当事人放心!”申请人黄某接过法院转来的两万元执行款,抑制不住心中的喜悦与感激。

    谢恩恒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亲力亲为参与案件审理。在法院生效判决之后,谢恩恒采取集中执行、突击执行、联动执行,执结了一批疑难复杂案件,提高执行效率。2014年,该院行政庭全年审结行政案件40年,执行局执结案件1677件。

    脚踏实地 勤奋敬业

   “每每遇到疑难复杂案件,谢副院长都带头承办、亲自审理、因案施策,通过周到细致的工作,执行案件办理效率大大提升。”谈及谢恩恒,该院干警个个竖起大拇指。

    谢恩恒始终做到爱岗敬业,尽心尽责。2013年,该院行政庭顺利解决了在全区乃至全国影响重大的原告驻市某银行不服银监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一案,该案可以说是广西首例。经过各方努力协调,原、被告双方就实质性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最终原告自愿撤诉,从而化解“官民”之间的行政争议,达到和谐司法、和谐监督、和谐行政的社会效果,这一切与谢恩恒的努力是分不开的。

    可以说每件案件的执结都凝聚着谢恩恒的心血。2009年,自治区高院指定兴宾区人民法院执行申请执行人邢某天等与被执行人某水泥厂购销合同纠纷一案,该案自1999年申请执行至今一直久执不结,申请人邢某天也多次到自治区高院反映案件的执行问题。该案涉及人数多、涉案标的大约2000万元,影响十分重大。接手这一棘手案件后,谢恩恒多次带领执行局的法官与市国土局、住建委等有关部门及当地政府、被征用土地的村民反复协调沟通,制定评估拍卖方案,并多次向市政府及自治区高院汇报案件执行进展情况。在谢恩恒和执行局干警的不懈努力下,该地最终拍卖成功,一场耗时15年之久的纠纷终于尘埃落定。

    20多年来,谢恩恒办理各类案件500余件,无一错漏。2003年至2006年,他连续三年被评为来宾市优秀政法干警,先后7次被评为兴宾区法院先进工作者;在2012年全区法院系统“争创五个一百”竞赛活动中被评为“全区法院先进个人”。



责任编辑: 李霄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5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