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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种地欠劳务费被诉 法官调解促案结
发布时间:2015-08-20 13:41:30


    本网讯(昌菊香)  近日,新疆木垒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下岗工人因合伙种地、账目不清引起的欠劳务费纠纷案件,被告人杨淑珍当庭给付原告尤世兵劳务费15000元。

    杨淑珍等17人是木垒县某公司下岗职工,合伙承包了1000亩地。2014年10月,杨淑珍作为合伙代表人与原告尤世兵签订了打井合同,打井费用合计80000元。由于合伙账目不清,在支付了原告尤世兵部分打井费用后,剩余款项无法支付,杨淑珍遂为尤世兵出具欠条,尤世兵多次索款未果将杨淑珍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立即给付剩余劳务费用16800元。

    承办法官接收此案后应被告人申请,追加其他16人为共同被告,在了解情况并仔细阅读案卷后,认为该案虽然账目较为混乱,但双方之前有很好的合作基础,较容易进行沟通,便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法官先后多次与双方进行电话沟通,反复做双方思想工作,缓和双方关系。

    在庭前调解中,承办法官从情理着手,讲同事之情,又从法理着手,释法明理,并且拿出计算器,当场算账,帮合伙人算清了这笔糊涂账。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杨淑珍当庭支付原告尤世兵劳务费15000元。

    庭后,原、被告均对承办法官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文明高效的工作作风称赞不已,并表示他们以后还是好合伙人。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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