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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法院开展诉讼卷宗数字化工作
发布时间:2015-08-12 16:22:21
本网讯(赵子钦) 从今年下半年开始,钦州市两级法院将对随案卷宗材料、诉讼材料、证据材料等扫描成PDF格式文本制作成册,上传到审判系统中该案件的电子档案栏目制作成电子材料。这是8月10日广西钦州市中级法院要求全市法院开展的诉讼卷宗数字化工作的主要内容。 该项工作由立案庭负责立案阶段,审判庭负责审判阶段。目前要开展民商事、行政一审案件材料如起诉状、身份材料、答辩状、代理材料、证据材料等的扫描录入,其他诉讼卷宗材料的扫描录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逐步开展。 为保障扫描录入工作高效准确,钦州全市法院将配备高速扫描仪等先进设备,两县两区法院将在立案庭配备专人负责诉讼材料扫描录入工作。 该项工作作为全面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将进一步提高审判工作效率,方便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查阅诉讼卷宗材料,保障诉讼档案安全,提高诉讼档案利用效率。 此前,钦州中级法院已于3月与加工服务企业签约进行档案数字化工作,一期工程将该院80万页档案扫描成电子档案保存利用,现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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