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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陵院“四个三”工作法维护军人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5-08-05 15:20:32


    本网讯(张耀轩)  8月3日,笔者从漯河市法院系统涉军维权座谈会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任国云,召陵区人民法院院长滕宝成与漯河市军分区、驻漯部队代表共同启动了2015年夏季“送法进军营“活动,并向驻漯部队战士赠送法律书籍。

    近年来,召陵区法院充分运用“四个三”涉军维权工作法强化对涉军案件的审理,受到驻地官兵及军属的好评。“四个三”涉军维权工作法:一是落实“三个强化”,夯实涉军维权工作基础。在思想、组织和工作机制上强化部署和落实。二是注重“三个沟通”,通过与军人军属和军人所在部队沟通,与军人陪审员和军分区、人武部门沟通,与涉军案件当事人沟通,争取军人、军属的理解与支持,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三实施涉军窗口、绿色通道、法制宣传“三项建设”,搭建涉军维权服务平台。四是完善“三个制度”, 建立专门涉军案件运行机制,与驻漯部队建立互动机制,完善涉军案件备案回复制度,实现军人陪审员、派驻法官、媒体多渠道监督。  

    该院还加强对军人军属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加强与驻地部队官兵的联络,为部队和军人军属依法维权提供司法服务,增强官兵依法办事意识和解决涉法涉诉问题的能力。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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