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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法院:让经济困难的群众都打得起官司
发布时间:2015-08-04 11:20:41
本网讯(梁东壁) “你申请缓交诉讼费符合规定,我们马上给你办理立案手续。”7月30日,在广西大新县人民法院立案庭,一个因交通事故受伤导致经济困难的农民正犯愁没钱交诉讼费时, 法官当场给予缓交诉讼费,并办理立案手续,让这位农民感到司法的温暖。 大新县人民法院从关注和保障民生的角度出发,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制定和实施司法救助措施,简化审批手续,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及时给予司法救助。对于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当事人,准予免交诉讼费用;对因交通、医疗、工伤等事故要求赔偿,但经济确有困难的受害人,准予减交或缓交诉讼费用,即在立案时不预收诉讼费,待结案时再视具体情况决定,尽量减轻受害人的负担。另外,对于不会写起诉状和收集证据材料的困难群众,该院引导其到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让法律援助律师免费代理诉讼,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据统计,今年1-7月,该院有17件案件给予司法救助,共缓、减、免诉讼费100827元,确保经济困难的群众都打得起官司,受到群众赞誉。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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