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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侦破涉案千人传销案
作者:邓新建 岑柏翰 李涛   发布时间:2015-08-04 11:00:19


    只要缴纳5万元会费,就能赚到千万元。这在一般人听起来近乎天方夜谭的说法,却让不少人上当受骗。近日,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分局破获一起传销案,先后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10人。

    今年年初,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分局经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辖内大岗镇、榄核镇等地有组织、领导传销的不法活动。对此,南沙分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围绕摸清传销团伙组织结构、掌握不法分子活动规律、查证传销团伙违法犯罪事实等方面有步骤地开展大量侦查取证工作。

    专案组通过对疑似参与传销人员李某、吴某等共46人进行问话,逐步查明,该传销组织以黄某为首,组织核心人物包括“老总”黎某、梁某等人。自2012年起,该组织打着“阳光工程”“西部大开发”“商务商会”等幌子(也就是俗称的“资本运作”“做行业”——记者注)发展下线,收取每人50800元会费,不断扩张,短短3年时间,参与传销活动的人员就遍及南沙区大岗镇、榄核镇、佛山顺德、中山、珠海、深圳等地,涉众达1000多人。

    与传统传销手法相似,该传销组织也存在“杀熟”的特点,主要在亲戚朋友间发展下线。通常由已加入传销活动的人员借口带亲友到广西梧州参观旅游,然后由专门的传销人员对发展对象进行“洗脑”,虚构广西梧州的房地产项目和国家政策等迷惑发展对象,并以投资后的巨额利润空间作引诱,之后带发展对象到当地一些在建楼盘参观。被成功“洗脑”的发展对象由介绍人及“老总”带回佛山某酒店以每人69800元(入会成为会员后直接返还19000元,实交50800元)的投资款加入传销组织。这69800元的投资款被用于购买所谓的“股份”,第1股3800元,余下每股3300元,共计21股。

    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该传销组织由高到低共设有“老总”“经理”“主任”等层级,且有明确的晋升机制。会员入会时购买一定的股数就直接成为“主任”,然后,每个会员发展3个直接下线,依次递增,当下线人员达到3人且股数达到一定的股数,该会员就晋升为“经理”;当下线人员累计达到29人,购买总股数达到600多股且每条下线都达到“经理”级别,该会员就晋升为“老总”。黄某,作为该组织的总负责人,不在该等级之列,其下有“老总”黎某、梁某、周某、陈某等人。另外,警方摸查发现,该组织在佛山、中山、深圳、珠海等地均有分支“老总”及传销人员,特别是在佛山片区高明、顺德等地尤为突出。

    在掌握该传销组织主要成员身份及组织架构等相关信息与证据材料的情况下,专案组采取收网抓捕行动,先后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梁某、杨某等人。

    据办案民警介绍,这是南沙建区以来发现的首例传销案,组织核心成员及参与人员众多且地域分布广,给案件侦查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据悉,南沙辖内现有200名群众已确定参与传销活动,但由于部分群众仍未知情或正在加入传销活动,还有部分人员在参加传销活动后已获利回本的,不愿意配合警方反映情况。同时,有些群众明知是传销活动,但由于前期已经投入50800元入会购买会员资格或以亲友名义投入数倍于50800元的资金购买晋升资格,他们希望收回本金并获得传销组织宣称的高额回报,所以不愿意揭穿传销组织的底细。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查办中。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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