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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最大虚开发票案告破 涉案金额2.33亿元
作者:王春 陈正明 杨晓峰   发布时间:2015-08-03 10:56:27


    近日,浙江省金华义乌市公安局、义乌市国税局联手破获了一起虚开发票和制售假发票的重大串案。警方将该案命名为义乌“2·26” 案件,这是义乌市有史以来最大的发票虚开案。该案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用机打发票、货运发票、地税建筑业发票等7大票种,地域横跨浙江、江苏、北京、广东等14个省市。目前,警方已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现场缴获各类发票2336份、印章及打印设备等作案工具一批,确定涉案前期开具发票金额达2.33亿元。

  走逃企业现疑点

  2015年2月13日,当义乌税务管理员在例行征期催报提醒时意外发现,义乌市某建材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在办理1月份(所属期)增值税申报后又进行了申报作废。后经核实,法定代表人已失联,5家公司1月份共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达1.85亿元,涉及的增值税税额538.83万元未申报缴纳。

  这一反常现象引起了管理部门的高度警觉,他们立即向义乌稽查局通报线索。接到检查任务后,凭借丰富的稽查经验,检查人员初步判断,这是一起重大的涉嫌虚开案件。为避免打草惊蛇,稽查局迅速与义乌公安局经侦大队取得联系并先行实施立案检查,从不同环节搜集证据。

  无独有偶。4月17日,税务管理员在向义乌某贸易有限公司催报时,发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失联,且涉及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4700余万元后未及时申报。随后,检查人员根据线索分析认为,两起案件手法如出一辙:一是冒用他人身份证,全权委托中介注册空壳公司;二是办证后一个月内多次验旧领购,造成用票量激增假象,另外小金额开具,保证当月开票金额未达起征点,下月再领取成倍票量并于征期结束前全部最大限额开具后走逃;三是作案时间均发生在年底,这段期间建筑安装等行业报账需要大量发票,犯罪嫌疑人因此能迅速将领购的发票在税务机关发现前非法出售。为此,警方决定将两起案件并案查处。

  快速出击抓嫌犯

  鉴于案情复杂、金额巨大,浙江省国税局稽查局与浙江省公安厅经侦总队为此先后两次召开专门碰头会,对案情进行研究,并确定下一步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深挖线索,以义乌市某建材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虚开发票案(即义乌“2·26案件”)为中心,向外辐射,从各涉案地区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义乌“2·26案件”专案组,负责全面组织、协调该案的查处。

  4月22日,联合办案小组认为时机成熟,决定布控收网。4月23日上午,行动小组兵分三路出击,在杭州成功抓捕犯罪嫌疑人7名,另一名犯罪嫌疑人上网通缉后被抓捕。现场收缴发票2336份,其中涉及浙江省内发票1294份,省外发票1042份。

  经查,2014年12月至2015年2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金某、金某某虚设义乌市某建材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向义乌市国税局窗口申请领购增值税普通发票后,以每份280~500元的价格出售给郑某等人,郑某等人再以收取0.8至2个点的价格出售给下家杨某等人,杨某等人最后通过建筑工地或互联网找受票方以票面金额的2至2.5个点兜售牟利。“拔出萝卜带出泥”,一起重大的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开始浮出水面。

  8名犯罪嫌疑人落网后,案件侦办势如破竹。警税双方得到了杭州、嘉兴等兄弟单位的大力协助,经过各方的密切配合,终于起获了大量关键证据。

  经调查分析发现,该案以层层传递、单线联系的手法作案,分工明确,作案手段隐秘,属流窜案,且具备以下三个特征:从作案工具看,现场缴获了大量的手机和手机卡,其中最多一人拥有18张手机卡;从作案人员关系看,金某因虚开发票罪两次被判刑坐牢,其作案手法专业老套。另外,团伙成员之间存在亲戚关系,相互包庇意愿强烈;从作案范围看,犯罪嫌疑人不仅虚开普通发票,还大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获发票涉及浙江、上海、江苏、北京等多地。

  据交代,被抓捕前,该团伙已在安徽注册了十几家公司,准备继续从事虚开发票的不法活动。

  清查发票追漏税

  案件违法事实基本确定,但还需对现场缴获的2336份发票进行全面的清点整理。经相关人员核对,此案涉及的票种有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用机打发票、货运发票、地税建筑业发票等7大类,地域横跨浙江、江苏、北京等14个省市。

  另外,对1294份浙江省本地票进行了鉴定。其中,有247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与真票不符;国税通用机打发票中226份为假票,520份为真票;179份地税通用机打发票和建筑业发票均系假票;此外还有部分增值税专用发票、货运发票、机动车销售发票等正在联系鉴定。在查询真票信息时,发现有部分发票系嘉兴、杭州的12户企业领购。

  通过大量的内查外调工作,案情渐渐明朗,线索渐渐清晰,范围越缩越小,网越收越紧。接下来,将对涉及省外的1042份发票开展鉴定,并将全力追缴流失的国家税款。

  绷紧发票管理弦

  义乌“2·26”案件已全面进入收官阶段,善后工作也将有条不紊地展开。然而,该案不得不让人深思:在当今信息化高度发达的时代,在国家如此严厉加强发票管理的当口,在全面深化税制改革的新形势下,如何在方便纳税人、提高办税效率、促进经济发展的前提下,进一步管好发票、用好发票,以更大的力度遏制和打击虚开发票和制售假发票等犯罪活动的猖獗势头?

  当前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简政放权、简化审批的新政策和便民举措,大力精简办税流程,简化办事程序,体现在发票管理上,即办证简单,领票便捷,使得税务部门在发票管理的事中、事后监管中带来困难。

  办案民警介绍说,该案有很多方面值得反思:一是精简办税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客观上给少数不法分子钻了制度管理上的空当,玩弄游击战术,使监管部门防不胜防;二是税收监管人员与纳税人之间的比例失调。此种情况在商城义乌显得尤为悬殊,从相关数据可以看出,只有240多号人的国税局,其管辖的纳税人数量多达12万多户,有的基层一线管理人员,一人就负责1000多个纳税户,可见其工作量之大、工作任务之艰巨;三是当今信息化背景下,发票管理的难度加大;四是会计风险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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