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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开车约会已婚男 对方妻子趴车头被甩伤
发布时间:2015-07-30 16:05:33


    本网讯(付建国)  单身离异女深夜送异性好友回家,结果不幸撞上了好友的配偶,被对方认为自己是小三,百般阻挠不让离开。离异女因生气而将趴在车头上的好友妻子甩下,造成轻伤一级。事后,被告人汪佳丽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2015年7月29日,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以故意伤害罪作出判处汪佳丽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送男性朋友深夜回家

    被告人汪佳丽是一位离异女士,很有几分姿色,平时喜欢结交一些男士,尤其是成功男士。在认识了帅气的已婚男陈壮后不久,二人感觉有许多共同的语言和爱好,为此经常出去聊天,畅谈人生和感情世界。

    由于陈壮经常晚归,其妻孙华甚为不满。为维护夫妻感情,孙华并没有把自己的想法与陈壮交流,而是采取跟踪方法,看看丈夫晚上到底和什么人在一起,到底在干什么。

    2015年1月26日下班后,被告人汪佳丽再次约会陈壮,直至约会到24时许,才驾驶自己的车辆将好友陈壮送至其住处。

    好友老婆趴车被甩伤

    车子刚进小区门口,便被在此等候很久的孙华撞见。看到漂亮的单身女人深夜送自己的丈夫回家,再想想自己丈夫最近晚归,孙华便怀疑到被告人汪佳丽在勾引自己的丈夫,二人有不正当的男女两性关系。孙华越想越生气,就赌气站在被告人驾驶的捷达车前,要求汪佳丽下车。

    因害怕和生气,被告人汪佳丽发动汽车向前行驶,以此来吓唬被害人。可没想到孙华随即趴在自己的捷达车上,因一时不够冷静,被告人并没有把车停下来,而是继续行使。当车辆行驶至另一小区灯岗右转弯时,孙华被甩下。

    受伤后,孙华打一出租车,将继续行驶的汪佳丽截停并报警。

    事后主动赔偿获谅解

    案发后,经大庆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支队鉴定:孙华所受损伤属轻伤一级。随后,汪佳丽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在刑事拘留期间,汪佳丽父母主动联系到被害人及亲属,赔偿其经济损失人民币22万元。孙华在丈夫陈壮的求情和保证与被告人不见面的情况下,选择了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汪佳丽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具有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故可适用缓刑。据此,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对其作出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的缓刑判决。被告人汪佳丽所在的单位也对其作出开除决定,并送达给其本人。

    接到开除通知时,被告人终于控制不住自己的情感,泪流满面地说:“我不该与有妇之夫私下约会,我恨自己不理智的行为!我以后要好好生活,树立起正确感情观和价值观!”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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