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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普湖法院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发布时间:2015-07-30 16:54:37


    本网讯(徐明亮)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将核心价值观融入法院工作,就必须在自身工作岗位上使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永葆法官政治本色。”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李伙权自豪地说。

    今年以来,该院以开展忠诚教育实践活动,弘扬邹碧华精神为契机,从教育人、引导人、鞭策人、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爱护人的角度出发,进一步增强核心价值观学习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教育引导干警在言行举止和审判执行工作中敢于担当、模范带头,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同时,该院制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和普及活动实施方案》,利用门户网站、微博、LED显示屏等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并制作以“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展板,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据了解,该院还结合第34个民族团结教育月、第17个党风廉政教育月、忠诚教育实践活动举办“抓好三项教育、弘扬邹碧华精神”主题演讲比赛,以敬业为主题开展“道德讲堂”活动,以最美基层法官库尔班·斯拉木为“榜样示范”,院党组号召全院干警“以典型为荣、向典型看齐”,在践行核心价值观中,争做具有新疆特色的法院好干部。

    通过潜移默化地教育引导,该院进一步培养了干警的集体归属感、价值认同感和职业尊荣感。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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