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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阳法院到被告人家中开庭审理刑事案件
发布时间:2015-07-30 14:28:29
图为被告人签收法律文书 本网讯(郑琪 李芳杰) 7月29日,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来到建阳区童游街道水尾村,在普通农家开庭审理一起当地村民危险驾驶案件,当庭以被告人曹某军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 今年4月8日中午,村民曹某军酒后驾驶摩托车与同方向行驶的正三轮摩托车发生相撞,造成曹某军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建阳法院受理该案后,根据被告人曹某军腿部因交通事故断裂的实际,决定启动巡回审判。考虑到曹某军认罪悔罪,有自首情节,并积极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酌情从轻处罚。 水尾村地处偏僻、边远的地区,法官、检察官登门办案,令被告人极其亲属、受害人家属十分感动,一致对判决结果心悦诚服。同时,也让附近村民受到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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