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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公安机关排查整改程序违规案件829起
作者:关清 魏如冰 发布时间:2015-07-29 11:06:18
立案工作是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结合“守护平安系列行动”,安徽省公安厅在全省公安机关组织开展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组织对今年以来所有刑事警情进行梳理排查,受理核查群众举报投诉,倒查检察机关立案监督案件,坚决整治推诿塞责、有案不受、有案不立、立而不侦、违规乱立、隐案瞒案、统计不实等突出问题,打好如实立案、规范立案、依法立案攻坚战。 据统计,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安徽省公安机关共排查整改程序违规案件829起,排查整改立案公开制度不落实782起,排查整改履行法定侦查职责懈怠548起,排查整改其他问题641个;协调召开政法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联席会议39次,倒查检察机关立案监督案件27起,回访、走访当事群众5714人。 细化任务分解表 制定落实路线图 专项工作伊始,安徽省、市、县公安机关均成立了由“一把手”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5月4日,安徽省公安厅制定下发了《安徽省公安机关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任务分工、工作职责、方法步骤,并结合实际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安徽省公安厅经侦、交警等多部门也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下发了方案开展警种立案专项治理。 为细化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各阶段工作任务,“专项办”初步拟定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分解书,明确了“专项办”和各警种、部门职责,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划定各警种、部门完成专项治理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 按照任务分解书确定的任务,各警种、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推动本警种、部门立案治理工作开展。安徽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将此次专项治理与当前正在开展的“断链行动”、“利剑行动”等有机结合起来,以推进如实立案为切入点提升治安部门打击犯罪的整体能力。同时,他们主动与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检察机关建立联系,广泛听取意见,共同研究解决案件移送、证据收集、检验鉴定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强力督导把关 确保整改到位 强力督导是各项措施落实的保证。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以强有力的措施跟进督导,确保实效。6月下旬至7月上旬,安徽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迎春带队对宣城、安庆、蚌埠、马鞍山、六安市公安机关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督察指导,肯定各地前期工作实效,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安徽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成立由总队领导带队的4个工作组赴各市实地督导,从组织领导、建章立制、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案件审核、涉案财物管理及处置、执法公开、办案安全7大项27个子项开展了全方位的摸底排查。马鞍山市公安局从督察、法制等部门抽调人员48人次,对4个县(分)局机关、4个刑警大队和4个派出所开展了自查自纠阶段第一轮集中抽查督察活动。 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共开展督导活动767次,检查基层所队2687个,督促整改问题3930个,提出督察建议549条,发通报、责令整改通知书90份。 着眼长效机制 深化立案治理 坚决整治推诿塞责、有案不受、有案不立、立而不侦等突出问题,必须强化受立案监督信息化及长效机制建设。安徽省公安厅积极探索利用公安监督管理信息平台执法监督模块实现对受、立案工作监督。4月至5月,监督模块共发出刑事受案预警2778次,刑事立案预警2598次,有力确保了案件办理受立案环节规范有序。安庆市公安局迎江分局按照如实立案7个100%目标,设计7项基础表格,倒逼各单位全面完成自查任务。 为推动立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各地公安机关还积极创新举措。池州市公安局于6月中旬开展了集中督察,并印发《关于对全市公安机关立案专项治理督察情况的通报》,对个别单位存在的问题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并由督察支队对该单位分管领导进行约谈,督促该单位“专项办”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能,督促基层所队扎实开展工作;安庆市公安局将立案治理纳入绩效考核内容,采取警种考核、“专项办”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量化计分并启动问责倒查机制。同时,该局还在督察手机短信平台设定“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栏目,市局“专项办”和法制、刑侦、治安、经侦、交警等警种也设立了“立案问题咨询电话”。 来源:
中国警察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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