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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警方侦破涉案千人的特大传销案
作者:邓新建 岑柏翰 李涛   发布时间:2015-07-29 10:49:01


    只要缴纳5万会费,就能赚到千万出局!这在一般人听起来近乎天方夜谭的说法,却被一群“喝着白菜汤,做着发财梦”的人们笃信着。日前,广州市南沙警方通过对工作中发现的一条传销线索展开长达半年的专案经营,逐步掌握该传销团伙的骨干成员和组织架构,并于今年5月成功收网,先后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10人,查获涉案车辆3台、银行卡数十张。

    今年年初,南沙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辖内大岗镇、榄核镇等地有组织、领导传销的犯罪活动。对此,南沙分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围绕摸清犯罪团伙组织结构、掌握犯罪成员活动规律、查证犯罪团伙违法犯罪事实等方面有步骤地开展大量侦查取证工作。

    专案组通过对疑似参与传销人员李某伦、吴某冰等共46人进行问话,逐步查证该传销组织以黄某为首,组织核心人物有“老总”黎某全、梁某侠等人。自2012年起,该组织打着“阳光工程”、“西部大开发”、“商务商会”等幌子(也就是俗称的“资本运作”、“做行业”)发展下线,收取每人50800元会费,不断扩张,短短3年时间,参与传销活动的人员就遍及南沙区大岗镇、榄核镇、佛山顺德、中山、珠海、深圳等地,涉众达1000多人。

    与传统传销手法相似,该传销组织也存在“杀熟”的特点,主要在亲戚朋友间发展下线。通常由已加入传销活动的人员借口带亲友到广西梧州参观旅游,然后由专门的传销人员对发展对象进行“洗脑”,虚构广西梧州的房地产项目和国家政策等迷惑发展对象,并以投资后的巨额利润空间作引诱,之后带发展对象到当地一些在建楼盘参观。被成功“洗脑”的发展对象将于次日由介绍人及“老总”带回佛山某酒店以每人69800元(入会成为会员后直接返还19000元,实交50800元)的投资款加入传销组织。这69800元的投资款被用于购买所谓的“股份”,第1股3800元,余下每股3300元,共计21股。

    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该传销组织由高到低共设有老总、经理、主任等8个层级,且有明确的晋升机制。会员入会时购买一定的股数就直接成为主任,然后,每个会员发展3个直接下线,依次递增,当下线人员达到3人且股数达到一定的股数,该会员就晋升为经理;当下线人员累计达到29人,购买总股数达到600多股且每条下线都达到经理级别,该会员就晋升为老总。黄某,作为该组织的总负责人,不在该等级之列,其下有老总黎某全、梁某侠、周某佳、陈某根等人。另外 ,警方摸查发现该组织在佛山、中山、深圳、珠海等地均有分支老总及传销人员,特别是在佛山片区高明、顺德等地尤为突出。

    在掌握该传销组织主要成员身份及组织架构等相关信息与证据材料的情况下,5月19日,专案组采取收网抓捕行动,先后抓获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梁某侠、杨某珊、梁某明、梁某燕、周某佳、欧阳某娟、陈某根、孔某燕、李某洪等共9人,查获涉案车辆3辆、银行卡数十张。加上之前已经逮捕的黎某全,该案累计抓获主要嫌疑人10人。嫌疑人到案后,警方结合嫌疑人供述和前期侦查情况,进一步梳理出了该传销组织的资金分配方案:会员入会实交50800元给一代老总,每月5日黄某组织召开“老总会”,“老总会”根据其提供的方案,由其进行分钱。接着,三代老总每月22日至25日再开“复制会”,按照经理、主任的级别分发剩余的钱。

    据办案民警介绍,这是南沙建区以来发现的首例传销案,组织核心成员及参与人员众多且地域分布广,给案件侦查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据悉,南沙辖内现有200名群众已确定参与传销活动,但由于部分群众仍未知情或正在加入传销活动,还有部分人员在参加传销活动后已获利回本的,不愿意配合警方反映情况。同时,有些群众明知是传销活动,但由于前期已经投入50800元入会购买会员资格或以亲友名义投入数倍于50800元的资金购买晋升资格,他们希望收回本金并获得传销组织宣称的高额回报,所以不愿意揭穿传销组织的底细。

    目前,案件的相关审讯、取证与追捕工作仍在紧张进行中。

    警方提示:传销属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同时,警方也提醒广大市民群众,传销主要利用“杀熟”手段骗人骗钱,千万不要碍于情面抱着先试试看的心理盲目加入。如果发现涉嫌传销的组织或人员,或发现自己被骗误入传销,一定要保持理智,设法尽早脱离传销组织,并及时拨打12315或110向工商、公安部门举报。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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