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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陵法院实行“案件点评”提升案件质量
发布时间:2015-07-28 16:49:19
本网讯(朱明旭) 近日,在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召开审委会的会议室里,在场的法官正在对一起执结案件进行激烈的论辩和评论,这是该院审委会实行“案件点评”的一个镜头。 面对日趋复杂的司法环境,该院院党组秉承案件审判质量就是法院事业的生命线这一观点,按照“慎签发、严评查、细点评”的要求,严格把好案件质量关。作为每次会议保留议程的“案件点评”总能引起在场每一位法官的关注。 慎签发。该院严格按照《法院法律文书签发责任制》进行法律文书的签发。进一步明确法律文书签发责任,使法律文书制作更加规范化和科学化。 严评查。该院质评办按照《案件质量评查规则》,对所有已审执结案件进行质量评查,从案件程序、实体和卷宗装订等各个方面逐一审查,评定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该院纪检监察部门每月对审监庭评查过的案件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抽查,对抽查的案件进行研究总结,确保案件质量。如在抽查中发现对确有问题的案件以及评查人员未发现或者发现隐瞒不报的,按照《错案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对案件承办人、评查人逐级追究相应责任。 细点评。在对每位法官每月的办案数、调解率、当庭宣判率、平均结案时间等予以简单通报后,重点就对评查过程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对上诉改判案件分析总结出的问题,逐一进行点评。点评既有针对具体案件,特殊案情的点评,也有对经过整理发现的共性问题的提示。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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