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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警方查获首起代理商制假售假案
作者:王春 陈正明 朱翔 发布时间:2015-07-23 10:51:48
7月21日上午,广州“佛隆首饰”的陈经理赶到义乌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打听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的最新进展——几年前,福建人游某成为“佛隆首饰”义乌总代理商后,竟利用这一身份制假售假,让其公司遭受巨大损失。 自荐成为义乌总代理商 “佛隆首饰”是一家位于广州的企业,虽然公司成立才几年,但已是“广东省著名商标”企业,产品远销欧洲、东南亚和非洲等多个国家和地区。 据“佛隆首饰”的陈经理介绍,早年义乌有4名商户向他们拿货销售。“一段时间后,我们发现这些商户为了赢得更多客户而相互压价,对我们提升产品品牌影响很大。” 2012年,一名姓游的福建人找到“佛隆首饰”,提出拿下饰品在义乌的总代理权。“他在义乌生活多年,妻子也是义乌人,我们觉得把总代理权给他,可以解决当时在义乌遇到的困境。”陈经理说。游某拿到义乌总代理权后,曾经一段时间业务做得很不错。“每个月从他手里发往俄罗斯的饰品就有200万元左右。” 游某成为义乌总代理商后不久,“佛隆首饰”就在义乌市场上发现过一些假冒产品。“这些假冒饰品质量差,价格也低,不过数量不多,因为对真品造成的冲击不大,我们当时就没太在意。”陈经理说。 总代理商竟然制假售假 2013年开始,游某的月销售额突然锐减,“从最高的200万元左右减少到10几万元”。陈经理说,因为游某的利润跟销售额成正比,“佛隆首饰”觉得这是总代理商个人的事,他们也没有过问。 2013年下半年,“佛隆首饰”的法人代表李老板去俄罗斯出差,结果发现市场上充斥着大量假冒的“佛隆首饰”。“我询问了俄罗斯商人,他们说这些假冒饰品都是从义乌进购的。”李老板说,结合义乌销售额锐减的情况,“佛隆首饰”认为游某有重大制假售假嫌疑。 “我们找到游某,他不承认,但寄往俄罗斯那些饰品的发货地址不会骗人。”陈经理说,虽然游某让“佛隆首饰”蒙受了巨大损失,但他们仍想给对方一次机会。“我们要求游某3个月内处理完已生产的假冒饰品,否则就收回总代理权,并追究他的法律责任。”陈经理说。可是,让他没想到的是,游某不仅继续制假售假,还在俄罗斯恶意抢注了“佛隆首饰”的商标,想把假货变成真的。 此前俄罗斯是“佛隆首饰”销售情况最好的国家之一,但当时的情况已非常不妙。“不少销售真品的商家向我们诉苦,说假冒饰品在当地已超过真品的销售份额,而且不少人以为‘佛隆首饰’就来自义乌,跟我们没关系。”陈经理说。 用总代理商身份掩盖犯罪 3月30日,“佛隆首饰”向义乌市场监管局稽查大队举报游某制假售假。 当天,市场监管人员在游某位于义乌国际商贸城商位和稠州北路门店及地下室内,查获8万多件假冒“佛隆首饰”及80多万个相关的标签、卡牌、包装袋、鸭嘴夹等配件。“如果按照真品的出厂价来算,这些饰品值190万元左右。”陈经理说。 由于涉案价值巨大,这一案件随后被移交给义乌市公安局经侦大队。5月7日,游某、义乌市赤岸镇人朱某、河南濮阳人魏某3人被警方抓获。朱某是游某的小舅子,在门店担任销售经理;魏某跟朱某相识多年,负责饰品加工和仓库管理。目前,游某、朱某和魏某等人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均已被义乌警方依法执行逮捕。据了解,他们生产销售的假冒饰品均由广东人张某加工,目前警方正在对其实施抓捕。 警方提醒:商家要谨记守法经营 据义乌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介绍,这是近年来他们查获的首起代理商制假售假案件。“虽然这是第一起,但代理商制假售假的事应该还存在,只是查处起来非常困难。”民警说。 在日常工作中,警方就掌握了一些代理商制假售假的情况,“尤其在玩具领域听到的非常多”,但调查取证工作很困难,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厂家的重视程度不够,对代理商缺乏监管;二是代理商把真品和假货混在一起销售,鉴定工作十分复杂。 近年来,义乌警方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方面频出重拳。民警提醒商家,时刻谨记诚信、守法经营,切勿因贪图利润而铤而走险。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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