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浅析人民法院加强先进典型宣传工作
作者:甘兆扬 发布时间:2015-07-09 15:50:15
无论何种行业,何种职业,先进典型的树立与宣传都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对于激发从业人员工作热情,鼓舞工作士气,树立正面标杆与导向等都起着关键作用。人民法院也同样如此,法院系统开展对于先进典型的宣传与报道。对坚定全体法院干警理想信念,激发工作热情与奉献精神。促使法院工作取得更大成绩都有着无可替代的价值。 法院系统所宣传的先进典型,都是对党和人民无限忠诚,高度敬业与热爱本职工作,勇于担当,乐于奉献,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与贡献的精英。法院系统一直都在不遗余力的开展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但我们同时应当看到,当前法院系统对于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明显偏重于精神层面,理想信念层面。而对于先进典型的工作实际,工作方法,工作经验,工作实效等方面的宣传过少,对于先进典型的宣传强调精神层面是无可厚非的,但为了使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起到更大的示范及标杆作用,从简单的精神激励作用上升到实际工作层面。宣传先进典型所取得的工作成绩的同时介绍其工作思路,工作方法等,起到树立典型,交流工作经验,带动法院干警共同进步的良好作用。 人民法院加强先进典型宣传工作的目的 人民法院对于先进典型的宣传应当从偏重思想意识过渡到思想意识宣传与工作实践宣传并重的层面。第一,当前,我国正在实行司法体制改革,而司法改革是以试点形式逐步推进的,先进行司法改革的区域在改革过程中遇到了哪些问题与困难?是如何解决这些难题的?有什么好的经验与做法?取得了如何的成绩?对于先行进行司改的区域的先进典型关于司改工作方面的宣传,对于后进行司改的区域有着良好的示范与借鉴作用。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后期开展司改的法院吸收工作经验,少走弯路,降低工作损失,提高工作效率。第二是工作实际的宣传,法院系统的先进典型都是在本职工作中兢兢业业付出了多年的精英,对于法院业务非常精通与出色,而全国各地的法院虽然实际情况有所不同,但工作性质与内容却是基本一致的,对于先进典型的工作思路,方法,经验,实效与反馈等进行宣传,有助于带动法院系统工作进步,对其他地区法院的工作起到借鉴,参考,示范作用,带动整个法院系统共同发展,共同前行。第三是价值导向作用,法院系统对于先进典型的思想信念等层面的宣传已经非常充足,但意识形态方面的宣讲还是偏少。法院干警必须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坚决服从和拥护党的领导,尤其在现今社会背景下更需要突出政治,突出核心价值观,引导全体法院干警坚定理想信念,抵制不良思潮影响,永葆忠诚本色。第四是资源整合作用,事实上,法院系统也开展了对于工作经验与方法的交流,培训等工作,但当下,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与该项工作是分开进行的,应当充分挖掘先进典型身上好的工作经验,结合到宣传工作中来,二者合一,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带动法院工作层面的交流与进步,整合资源,节约成本,提高宣传与宣讲工作的效率与成绩,对先进典型从思想意识与工作实际两大方面一并展开宣传,起到更大的实效。 人民法院加强先进典型宣传工作的思路 人民法院加强先进典型宣传工作的初衷是为了让先进典型起到更大的导向作用,从工作实际与现实角度出发,应当从多角度,多层次全面加强先进典型的宣传。 一、突出政治,把政治本色放在首位。对于先进典型的宣传,首先要把党性原则放在第一位,着重突出先进典型对党和人民无限忠诚,把青春与热血奉献给党和人民的崇高境界。引导全体法院干警树立坚不可摧的理想信念,思想意识。要把对党绝对忠诚,对祖国和人民无比热爱,坚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当做主旋律进行讴歌与宣传。促使法院干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奉献观。应当明确开展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政治本色应当放在第一位置,对党绝对忠诚,对共产主义事业献身与坚守应当是永远不变的思想。 二、文化导向,带动法院文化建设。人民法院的发展与进步不能单纯依靠工作层面,文化建设与文化氛围对于人民法院而言同样非常重要。好的文化氛围对于促进法院干警提升素质,树立形象,勤恳工作等都具有相当大的实际作用。对于先进典型的宣传也应当充分考虑到这一点,尽可能为法院系统的文化建设服务。应当大力宣传先进典型高尚的人格,品德,情操。不计个人得失的付出与奉献,执着的坚守与热爱本职工作。让先进典型宝贵的精神与品质得到充分的展示与宣传,形成文化氛围,感染和激励全体法院干警。为法院系统的文化建设打下基础,做出成绩。 三、加入工作内容,带动工作进步。对于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应当大幅度加入工作层面内容,先进典型无一不是工作技能精通,工作成绩出色,在实际工作中攻坚克难,创新思路,锐意进取的精英,其多年积累的工作方法与经验往往具有很强的借鉴效能,也是法院工作宝贵的经验与资源,是用物质与金钱无法衡量的财富。因此在开展先进典型宣传工作时,应当逐步加大对于实际工作层面的宣传,深入挖掘先进典型的工作实效。将人民法院不同岗位先进典型的工作思想充分展示,从司改,审判,执行,信访,队伍建设等方面将涵盖法院工作的所有方面的内容全部进行宣传,将先进典型在不同岗位,不同工作中好的经验与做法,工作思路与方针,具体工作措施与手段,工作中的得失与思考,实际成效与社会影响,各方评价等内容毫无遗漏的展示出来。对全国法院系统起到借鉴,参考,导向作用。从实际工作层面促进全国法院共同进步,共同发展。 四、加大宣传范围与力度,扩大社会影响。以往,对于法院系统先进典型的宣传大多集中于法院系统内部或政法系统的网站,刊物等,偏重于对本系统或政法单位的宣传,对于社会层面开展的宣传较少。而法院系统先进典型体现的是法院干警及共产党员的良好素质与形象,应当公开对全社会进行宣传与展示,树立人民法院与法院干警的良好形象,密切干群关系,争取人民群众对于法院工作的支持与关注。宣传人民法院及法院干警亲民爱民的良好作风,提高人民群众对于法院工作的认可度与满意度。应当动用多种信息渠道开展法院系统先进典型宣传工作,打破宣传工作局限性。利用新闻媒体,报刊杂志,互联网等方式向全社会公开宣传先进典型,同时积极推荐法院系统先进典型参与社会性质的先进评选活动,如道德模范,劳动模范等等。进一步扩大法院系统先进典型的社会影响力,通过对于法院系统的先进单位及个人进行采访报道,开辟专门版块进行报道等诸多方法,带动人民法院及全体法院干警整体形象与评价的提升,充分利用社会舆论起到良好的正面宣传与导向作用。为人民法院形象的树立,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持久且巨大的帮助。 五、进行分类宣传,提高宣传质量。如前所述,为了促进法院系统先进典型宣传工作做到更好,在宣传工作上做到精益求精是必然趋势,实际上对于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突出精神价值是正确的,笔者之所以主张在宣传工作中加入工作内容是从带动法院系统工作进步与发展的层面考虑的,是为了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能够对人民法院的发展起到更大的作用,因此对于社会层面及群众开展人民法院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维持现有的宣传思路是适当的,毕竟对于社会其他行业及人民群众而言,法院工作层面的宣传价实际价值不大,因此应当大幅度调整的是对于法院系统内部开展先进典型宣传工作,加入工作内容,促进法院干警工作能力提升。在开展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时应当有所区别:对于社会层面仍然偏重于精神信念等方面,对于法院系统内部则是精神层面与工作层面并重。此外,将先进典型的宣传与工作交流结合在一起,更有利于彰显宣传价值,提高宣传效率,节约宣传资源与成本。起到事半功倍的效能。因此,对于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应当重质量,重方法,重实效。 结语 人民法院对于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一直都卓有成效,所取得的效果与影响也是有目共睹的。但进步永无止境,加强与改进先进典型宣传工作,对于人民法院建设与发展的各个方面都有相当的益处,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与投入,让红色天平永远闪耀着光芒。 (作者单位: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吕东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