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年轻法官”是什么?
作者:王洪用 发布时间:2015-07-09 10:48:53
很多同志往往在刚跨入法官职业门槛时,就被贴上“年轻法官”的标签,有时这个标签要贴很久。可是,细细思量起来,如果把“年轻”和“法官”两个词汇粘合在一起,便难免让人产生疑惑。 在崇尚法治的国度,法官是介于上帝和法律之间的媒介,通过法官的演绎,法律才得以降临人间。这种身份属性无疑蕴含着法官是法律的嘴巴,世俗社会面对法官时,必须首先认同其是公平正义的裁判员,非特殊情事不能质疑其身份的权威。而在我国的现实语境中,“年轻”二字绝非单纯地指法官年龄较小,这不仅是对其年龄的描述,更多的是对其资历尚浅的表达。一个法官被定义为“年轻”,无可置辩的会给公众造成偏见和错觉,那就是这位法官办案经验不够娴熟,法律水平较为低下,社会阅历不够丰富,话语造成的现实后果便是社会公众(特别是当事人)完全有正当理由质疑,这样的法官作出的司法决策足够公正吗?而这显然和“法官”固有的身份属性相违背。 “年轻法官”这一词汇在实践中也经不住检验,固然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但从当前司法实践的现状看,法院审判执行一线的支撑力量往往是这些年轻人,转型时期的中国法治大厦的根基是由他们参与构筑的。与一些年龄较长的老同志相比,他们往往接受了更好的法律知识训练,具有更高的学术素养,同时也掌握更多优化工作的技能,比如微博直播庭审方式的运用、诉讼文书的电子送达、裁判文书的网上公开等无纸化办公的开展,很多时候是由这些新鲜的血液来完成,我国这几年司法质效的显著上升,无疑渗透着这些年轻人的汗水。既然同属法官队伍,为什么非要给他们贴上易遭非议的标签呢?更重要的是,“年轻法官”的提法,也难掩其论资排辈的意味,而这显然不利于我们司法制度的良性发展。 法官这个群体与其他群体的职业差别,乃至法官群体内部的差别,根本上应以知识技能、综合素养和伦理规范来划分,衡量一位法官是否具有良好的岗位匹配性,也应以此为准据,和个体年龄、性别和外貌等生理因素并无关联。这也意味着,“年轻法官”的提法可以休矣! (作者单位:江西省宜丰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