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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福江:践行"三严三实"推动检察工作上新水平
作者:李福江 发布时间:2015-07-07 10:38:42
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的统一部署,今年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这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延展深化,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抓手,也是我们党员领导干部和检察干警的修身之本、做人之基、为政之道、成事之要,为新时期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 一、准确把握“三严三实”的深刻内涵和重大意义 2014年3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在我看来,“三严三实”只有短短6句话24个字,虽言简意赅却思想深邃、虽朴实无华却语重心长,它阐明了党员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基。 首先,“三严三实”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准则。纪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规矩,是一种约束,一种准则,一种底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能不能守纪律、讲规矩,是各级干部政治品质的试金石。“三严三实”是继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反“四风”后的又一极具针对性和必要性的一个重要标准,一脉相承、一以贯之,对领导干部的纯洁化、廉洁化提出了新要求,既强化了领导干部的从政处事准则,又提升了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标准,是严明党内纪律、提高党的战斗力、解决党自身问题的重要保证。 其次,“三严三实”是党员干部勇于担当的新方向。勇于担当既是领导干部必备的素质,也是“三严三实”的具体体现。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敢于担当,他在接受俄罗斯电视台专访谈执政理念时说,我的执政理念,概括起来是:为人民服务,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总书记始终把责任举过头顶,比如亲自挂帅“深改”小组组长,啃“硬骨头”、涉“险滩”,带头攻坚克难;坚持“苍蝇”、“老虎”一起打,坚决克服干部作风上的顽瘴痼疾;在维护国家利益上,旗帜鲜明、针锋相对,亲任“网安”小组组长,大力推进网络强国建设;在为人民服务上,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敢于负责、勇于担当是总书记领导风格中鲜亮的底色。优秀共产党人都有敢于担当的品格,比如谷文昌以“不治服风沙,就让风沙把我埋掉”的胆魄和“不把人民拯救出苦难,共产党来干什么”的誓言生动表明,领导干部只有勇于担当,才能凝聚人心、鼓舞斗志;焦裕禄以“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责任感和不畏艰难、敢于担当的赤子情怀,激发了兰考干群迎难而上的巨大勇气。 第三,“三严三实”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要求。“三严三实”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设定了底线、划定了红线,不仅是作风建设的新航标,也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要求。凡事有立必有破,“三严三实”的对立面就是“不严不实”。党员干部如果缺乏应有的思想认识,缺乏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凡事“不严不实”,必然误事业,害自己,万事难成;重则滋生邪念,违法乱纪,甚至锒铛入狱,成为党和人民的罪人!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等腐败分子先后落马,哪个不是从“不严不实”、无视乃至践踏党纪国法开始的?要把落实“三严三实”融入到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之中,促使每个党员干部站稳党性立场、弘扬优良作风、干好本职工作。 总之,“三严三实”丰富和发展了党的建设理论,体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从严从实执政治国的品格,是领导干部从政处事的根本标尺。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充分认识和准把握学习践行“三严三实”的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学习践行“三严三实”,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保障。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调研时强调,要“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我们党作为执政党,不但要有强大的“真理力量”,还要有强大的“人格力量”,只有认真贯彻“三严三实”要求,切实解决党员干部作风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与党和人民新要求新期盼不相符合的问题,我们党才能战胜“四大风险”、经受住“四种考验”,更好地巩固执政基础、提高执政能力,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通过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才能使广大党员干部担当起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任。 (二)学习践行“三严三实”,是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的基本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为官之本,在于为官一场、造福一方;为官之理,在于讲奉献;为官之德,在于清廉;为官之义,在于明法。“三严三实”从锤炼党性、用权为民、为政清廉、求真务实、敢于担当、公道正派等方面深刻阐明了作风建设的新要求,体现了内在自觉与外在约束的辩证统一,为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树立了新的标杆。习近平总书记曾引用了一句令人深省的话:“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道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这就要求我们作为一个党员干警,要努力干事,对得起一个地方的发展、一个地方的百姓。李克强总理也曾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说:“要自省一年究竟办多少事才不愧对俸禄。”我们要以“三严三实”为准则,拧紧螺丝、上紧发条,保持力度、保持韧劲,求真务实、干事创业。 (三)学习践行“三严三实”,是加快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内在需要。当前,检察工作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既面临着宝贵的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检察机关担负的任务也更加繁重,如维护平安稳定的形势更加严峻、惩防职务犯罪的任务更艰巨、推进法治建设的责任更加重大、深化检察改革的要求更加紧迫、司法办案面临的环境更复杂,等等,迫切需要广大检察人员以严的作风提振精神状态,以实举措彰显时代担当,切实担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三严三实”提振了攻坚克难的精气神,指明了干事创业的方法论,为我们抢抓新机遇、展现新作为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我们一定要把“三严三实”贯彻到工作中、体现在行动上,不断开创汝城检察事业新局面,为我县“建设一城三地,推动绿色崛起”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深刻认识 “不严不实”的具体表现 近年来,院党组对作风建设一直高度重视,紧抓不放,持续给力,推动了我院机关作风得到了明显改善。应当说,我们这支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是值得党和人民群众信赖的。但不容否认,用“三严三实”这面镜子仔细照一照,就会发现还有一些差距和不足。下面,我结合实际谈几个方面“不严不实”的具体表现,希望大家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一)不敢担当的“软骨症”。有的信念动摇、信仰迷茫、精神迷失,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溜肩膀、踢皮球,不愿担一丝风险和责任;有的精神空虚,缺乏寄托,不信马列信鬼神,甚至迷信风水、相信“大师’;有的玩风盛行、情趣低俗,经常醉醺醺、昏沉沉;有的好讲大话、空话、套话;有的奉献精神不够,遇到工作讲条件,碰到矛盾绕道走,不愿吃苦,不能吃亏;有的党性原则不强,奉行庸俗的好人主义、官场哲学,凡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搞一团和气,对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队伍中的不良现象不敢抓、不愿管,怕得罪人,在重大原则上不敢发声亮剑、不敢较真碰硬,宁伤原则、不伤感情,为人圆滑、八面玲珑、左右逢源;有的老于世故,你好、我好、大家好,明哲保身,珍爱“自己的羽毛”;有的缺乏“功成不必在我”和“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恒心和毅力。因此,我们要通过“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警严以修身、敢于担当、勤政务实,做到信仰坚定、思想纯正、品格高尚,永葆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不思进取的“慵懒症”。有的对于新理论、新政策、新知识,学习不及时、思考不深入,观念陈旧,用法治思维适应新常态、谋求长远发展能力不足,用改革的办法破解发展难题的思路不宽、办法不多,业务能力不能适应办案需要,对新类型犯罪案件涉及新情况、新问题敏感性调查力度不够,办案程序不严谨,效率不高,缺乏妥善处理疑难复杂问题的办法和能力;有的习惯于照抄照搬,依葫芦画瓢,工作按部就班、敷衍了事、得过且过,“当天和尚撞天钟”;对院党组的决定部署领会不深,研究不透,落实不力。有的安于现状,缺乏工作激情,消极懈怠,当“太平官”、“逍遥官”,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拈轻怕重,做事粗枝大叶;有的精神状态不佳,组织纪律涣散,思想懈怠,作风漂浮,办事拖沓;有的标准不高、干劲不足,图清闲、好玩乐,缺乏创先争优的精气神。有的认为自己能力水平高,对组织上有不切实际的期望,一旦未获提拔重用,便会产生埋怨情绪,工作消极;有的信奉“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守摊子、混日子、做样子,“等、靠、要”思想严重;有的不能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选择性监督、业务工作落后,等等。我们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要有远大理想和抱负,自觉做到干事创业要实,脚踏实地,扎扎实实,干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 (三)急功近利的“浮躁症”。有的热衷于表面文章,喜欢做领导和大家看得见的事情,重“显绩”,轻“潜绩”,不愿抓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有的个人主义膨胀,不把心思和精力放在干事创业上,而是放在提拔晋升上;有的攀比心理严重,不与别人比奉献、比能力,而是比资历、比待遇,稍有不如意就牢骚满腹、自暴自弃,甚至讲怪话、撂挑子。有的心浮气躁,找靠山、架天线,甚至跑官要官,热衷于编织个人关系网,千方百计谋求对自己的关照。有的党员干部政绩观出了偏差,只顾眼前、不顾长远,急功近利、杀鸡取卵,搞涸泽而渔的短期行为。我们要通过“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警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谋事要实,要符合实际,符合规律,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保持平淡乐观地心态去使点子、干工作,办事情,才能推动检察事业健康发展。 (四)贪图虚名的“虚假症”。有的做人不实,讲空话、干虚活,做事只是花拳绣腿、表面光鲜;有的对党不忠诚,戴假面具,阳奉阴违,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成“双面人”。有的政绩观、事业观、价值观偏差,不是靠踏实苦干争荣誉,总想着旁门左道找捷径,习惯于热衷于打“擦边球”、“压线走”,“搞定是稳定,摆平是水平,平时不好好工作,等到考核评估时就走“关系”、搞“协调”,有的甚至为了考核搞数字造假、业绩造假、案件造假。有的待人处事不能出于公心,工作动机不良,干了一点事就要求回报。我们要通过“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引导党员干警自觉做到做人要实,始终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做人做事对得起党性、对得起良心。 (五)衙门习气的“官僚症”。有的公仆意识淡薄,长期坐守机关、高高在上,不愿深入基层与群众打交道,对群众利益漠不关心、对群众诉求无动于衷;有的奉行利己主义,个人利益至上,不能顾全大局、考虑单位利益和工作少;有的不善于听取各方意见,不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行事,搞“一言堂”,容不得别人批评,听不进不同意见;有的“官本位”思想严重,对群众耍特权、逞威风,冷硬横推、吃拿卡要。有的利用自己掌握的资源,为个人、身边工作人员、子女和亲属谋取非法利益。有的目无组织、跟组织讨价还价,我行我素,对组织不讲实话,该请示的不请示,该报告的不报告,不如实报告个人重要事项。有的眼里没有群众、没有同事、没有下级,妄自尊大,自以为是,对党纪国法缺乏敬畏之心,在司法办案过程中脱离群众,欺上瞒下。通过“三实三实”专题教育,教育党员干部坚持如履薄冰谨用权,情系群众为民用权、规范运作廉洁用权,接受监督秉公用权,任何时候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六)执法不严的“随意症”。有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打折扣、搞变通;有的对案件线索随意处置、选择执法,查多查少、查大查小人为控制;有的随意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限制律师合法权利;有的不按程序规矩办事,随意改变议事决策程序,开“天窗”、留“后门”,甚至弄虚作假,违规办案,在现阶段的规范司法行为实践活动中,各部门重视程度不够高、整改落实进度不平衡,有些制度的执行还不够到位,一些整改事项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需要进一步加强,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一案双查”落实不力。通过“三实三实”专题教育,教育党员干警要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业,切实做到严格规范执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七)违纪违法的“腐化症”。有的滥用权力,以权谋私、与民争利,甚至设租寻租、利益输送,有的对铁规禁令置若罔闻,公然违反“八项规定”, 顶风违纪,心存侥幸,认为法不责众,还在搞“四风”、不收敛不收手;有的公车私用,交通肇事;有的违反法则和规定,过问、打探或插手相关部门正常办案工作,以案谋私,接受吃请、滥用强制措施,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把法律当“橡皮泥”“松紧带”, 如原法警队长朱少雄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涉案款物犯罪案件,就是一个惨痛的教训。我们要我们要通过“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自觉严以律己,心存敬畏、手握戒尺,不触底线、不碰红线、不越雷池。 “不严不实”侵蚀的是党的肌体,污染的是政治生态,必须坚决清除这一“腐蚀剂”;“不严不实”伤害的是群众感情,疏远的是干群、检群关系,必须坚决打破这座“篱笆墙”,“不严不实”践踏的是公共权力,败坏是党和检察机关的形象,必须坚持铲除这个“病毒源”,“不严不实”阻碍的是改革进程,贻误的是发展大局,必须坚决搬掉这块“绊脚石”。以上列举的七个方面“不严不实”的症状,我们全院干警必须迅速警醒起来、高度重视起来,敢于对“不严不实”问题亮“剑”,推动“三严三实” 各项要求落地生根,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自觉践行“三严三实”的核心要求 “志行万里者,不中道而辍足”,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是对我党作风建设的进一步升华,是各级领导干部的为官之道和行为准则,它就像一面镜子,需要天天对照检查。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既是“三严三实”的基准点,也是这次专题教育的聚焦点。全体党员干部要自觉将“三严三实”融入到做人修身、为官用权、干事创业的方方面面,在做人上踏踏实实、干干净净;在做官上老老实实、清清正正;在做事上扎扎实实、勤勤恳恳。对上要光明磊落、不卑不亢,不能吹吹拍拍、曲意奉迎;对下要宽严相济、一视同仁,不能居高临下、颐指气使;对己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能画地为牢、自以为是;对同事要坦诚相待、理解包容,不能圆滑世故、口是心非。 (一)把“对党忠诚”作为修身之本,自觉做到信念坚定、政治过硬。要当一个好官,首先要做一个好人,每名党员干部必须自觉按照“三严三实”的标准和尺度,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和自身修养,在做人做官做事中展现强大的人格力量,展示优秀的素质品行,坚守共产党人的政治理想和精神家园。树牢立身之本,就是要爱党为党,做一个感党恩的人、听党话的人、跟党走的人、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的人。革命战争时期,无数先烈在战火硝烟中抛头颅、洒热血,靠的是舍生取义的信仰力量、永不叛党的铮铮誓言。和平发展年代,我们决不能让理想滑坡,决不能让信念动摇,决不能让“总开关”出现问题,务必经受住新的考验,“炼就金刚不坏之身”,始终保持对党绝对忠诚。树牢立身之本,就是要立德立智,做一个高尚的人、纯粹的人、有道德的人、脱离低级趣味的人。做人贵在诚,除了对党对组织要忠诚,还要对事业对工作虔诚、实诚,对人坦诚、信诚,简简单单、诚诚恳恳、老老实实,这样才能消除私心、抛弃杂念、树立正气,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修养水平。共产党人要立智,智生方能事成,要时刻保持“本领恐慌”、“知识危机”之感,加大对重大、疑难、新型、涉众案件的学习研究深度和广度,熟练掌握检察工作实际和司法规律,提高理论素养和专业造诣,准确、熟练运用理论知识有效解决疑难检察业务问题,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品质。 (二)把“个人干净“作为为政之道,自觉做到老实为官、严以用权。毛泽东同志当年专门指出“一切权力应该属于人民”。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同志提出“领导就是服务”的论断,把党的领导权具体化为对人民的服务权。“三严三实”从本质上讲,就是要求我们要认真解决好如何看待权力、如何用好权力的问题,坚持正确的为政之道,确保手中权力行使不偏向不变质。每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务必清醒认识到权力就是服务、职务就是重托,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真正做到严以用权、为民行权。习近平总书记谆谆告诫“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别来当官。”当前干部退出渠道是畅通的,每个人都有自由选择的权利,但在党的队伍里面,就要讲政治守纪律守规矩。为官要有官德,不能为当官而当官,要为做事而当官,保持健康阳光心态,讲真话、出真招、动真功,这是体现对党对组织忠诚最基本的要求。为官要树正气,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有力武器,既不能搞团团伙伙、拉拉扯扯,也不能搞对立隔阂、互相拆台。同志间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看到问题就要及时提醒、批评指正。表达意见要当面提、会上讲,反映问题要按组织程序、走正常渠道,决不能当面不说背后乱说,甚至诬告陷害。要树牢正确的义利观,要净化朋友圈,只交良友、不交损友,决不能用感情代替原则,决不能拿手中的权力做交易,决不能充当“保护伞”“幕后老板”,决不能见利忘义,要始终保持党员干部的节操。要树牢正确的法治观,作为法律的监督机关,我们更要带头尊法学法,心中高悬法律明镜、手中紧握法律戒尺,带头捍卫法治,带头依法用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要把“敢于担当”作为成事之要,自觉做到务实重行、履职尽责。一个党员干部做没做到“三严三实”,最终落脚在干不干事、履不履职、尽不尽责上。党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能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必须树牢“干部要干事、为官要有为”的思想,时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争做主动有为的“干将”、创新作为的“闯将”,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要在干事创业中体现担责之为,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一定要有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只争朝夕的使命感、不进则退的危机感,把肩上的担子挑起来,把手上的工作抓起来,把身上的劲头使出来。一定要有平常时候干得好、关键时刻站得出、危难之处冲得上的谋略和胆识,推动汝城检察工作保持全省先进行列,努力争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体检察干警一定要尽职尽责、尽心尽力,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解难题、抓落实、创一流。一定要在工作落实中体现履责之效,建立严密的责任落实体系,工作部署到每个岗位,任务分解到每个人头,层层抓落实,一级对一级负责,决不能出现责任“真空”、工作“死角”。 四、以严实的作风开创检察事业新局面 “三严三实”不是一句口号,中央部署“三严三实”不是走形式,搭花架子,而是希望通过专题教育进一步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促进发展。作为检察机关,深入开展专题教育,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政治保障,是保持检察机关政治本色的必然要求,是促进检察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有力抓手,是检察机关履行全面依法治国中特殊责任的根本要求。我们要主动适应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新常态,把日常工作和专题教育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做好践行“三严三实”的表率。按照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和要求,服务汝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强化法律监督能力、严格规范执法、严明作风纪律,深入推进平安汝城、法治汝城建设,为我县建设一城三地,推动绿色崛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更好服务。主动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分析、深刻把握我县经济发展形势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在保障和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保障和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等方面取得新的更大成效。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法律监督工作的着力点,把维护好、实现好、保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围绕群众最关心的食品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社会公平正义、权益保障等问题,坚决打击涉黑涉恶、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等犯罪活动。 (二)为法治汝城建设提供更强动力。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通过忠诚履行职责推进汝城平稳健康发展,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就是推进法治汝城建设的最好行动,要努力为汝城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按照中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助力汝城“实现在湘粤赣三省边际区域率先崛起,实现在罗霄山片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三)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更有作为。认真贯彻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高检院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重要部署,保持查办职务犯罪高压态势不放松,以零容忍的态度重拳反腐,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促进党员干部正确用权、廉洁用权,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严肃查办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药卫生、征地拆迁、安全生产、执法司法和惠农资金落实等领域的职务犯罪,认真办理农业生产、水利建设、城镇化建设等领域的案件和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贪污受贿,侵犯农民权益的案件。立足执法办案的同时,加强和改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认真剖析引发腐败犯罪的制度机制漏洞,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高质量预防建议,促进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四)在执法行为上更加严格规范。规范司法行为,确保检察权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对检察机关的基本要求。我院历来高度重视司法规范化建设,多年来持续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司法活动中仍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以落实高检院部署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以刮骨疗毒、猛药去疴的勇气,下大气力整治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抓住重点问题、重点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对执法办案一线,特别是职务犯罪侦查、批捕、起诉等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出现的突出问题进行系统清理,列出问题清单,一件一件抓落实,增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针对性,促进严格、公正、文明、廉洁司法。 (五)在绩效考核管理中取得更大成效。抓好目标管理考评工作,确保案件质量的同时保证一定规模的办案数量,力求综合绩效评估保持先进单位称号,基层院分类考评位列全市前二。2014年我院检察工作特别是检察业务工作有明显提升,2015年上半年又有所下滑,我们要分析原因,对症下药,继续开拓进取,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不管是队伍建设、业务建设还是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上,自己和自己比要有进步,自己和别人比也要有进步。根据省市院工作部署,要把“创先争优”作为推动基层院建设的重要载体,加强正面引导,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鼓舞士气、激励后进的作用,让全体检察干警学有方向,赶有目标,努力营造“一花引来万花开”的学习氛围。 (六)在责任落实上更坚决彻底。严格落实“两个责任”,院党组要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去,与检察业务、队伍建设、检务保障等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纪检监察部门要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守好“主阵地”,积极协助党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为院党组当好参谋,以强烈的担当意识,督促检查各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把监督工作抓严、抓实、抓出实效。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确保“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到实处,达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通过问责追责,真正使铁规发力、禁令生威,确保责任落地生根。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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