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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召陵严把“四关”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5-06-30 13:46:47


    本网讯(孟庆东)  针对少年审判工作的保护性特征,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少年庭通过严把四关、综合预防,充分运用法律的杠杆功能,依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据统计,2012年以来,该院共审结未成年刑事案件29件,教育感化未成年犯罪42人,其中37人实现就业或就学,4人考上大学,实现了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无一抗诉、无一上诉、无一信访的“五项”目标。

    严把事实审查关。严格执行刑法关于刑事责任年龄和责任能力的规定,严格被告人年龄审查、事实审查,正确区分罪与非罪,做到不枉不纵,全面做好人权保障工作。

    严把庭审教育关。该院进行庭前阅卷、庭前走访,准确分析被告人思想状况,把握庭审教育重点、难点和突破点,适时邀请学校老师、乡村干部参加,向涉案失足少年渗透法制教育、道德教育、情感教育和理想教育,全方位、多层次进行感化。

    严把实体量刑关。该院坚持宽严相济,科学量刑。同时,做好“圆桌庭审”和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工作,化解各方矛盾,消除社会隐患,促进社会稳定。

    严把判后帮教关。该院制订《未成年缓刑犯跟踪帮教实施方案》。主审法官负责指导落实具体考察帮教,与家长、亲属签订跟踪帮教协议,积极与家庭、社区、村组及有关单位协调联系,帮助未成年缓刑犯解决实际困难。

    综合预防。该院通过建立人民陪审员结对帮教制度、完善社区矫正衔接工作、健全联络沟通机制、构建少年权益保护社会综合网络。同时,针对审判中发现的问题,适时发出司法建议,帮助涉案单位建章立制,查漏补缺;先后联合社会力量开展“人与法”图片展、“零犯罪校园工程”等主题预防活动。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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