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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和法庭:入村把案审 便民诉讼忙
发布时间:2015-06-30 09:28:33


    本网讯(何华祥)  近日,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法院中和人民法庭到鹤庆县金墩村委会下高登村当事人家中开庭审理了原告奚某诉被告杨某离婚诉讼案。

    中和人民法庭被云南省高院列为审判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法庭以来,在人少案多,审判事务繁忙的情况下,仍然坚持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宗旨,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活动。2015年5月底,奚某向中和法庭递交起诉状,诉请与杨某离婚,杨某系到大理镇才村的奚某家上门入赘,其原籍在鹤庆县金墩乡下高登村。双方婚后发生矛盾后,杨某回了鹤庆老家。奚某起诉时正值农村农忙季节,杨某留在鹤庆帮助父母打理家中农活,不便回大理参与诉讼活动。

    2015年6月3日上午,中和法庭主审法官蒋晓云一行三人,驱车前往鹤庆县金墩乡下高登杨某家中,通过在现场对杨某及家人的释法,当场立案,并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即时开庭审理了原告奚某诉被告杨某离婚诉讼案。通过认真细致的法庭调查和调解工作,奚某与杨某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问题达成协议。法院以调解离婚结案,取得了较好的办案效果,也受到了诉讼当事人及亲属的好评。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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