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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是最好的纪念
作者:蒋振军 发布时间:2015-06-29 09:35:53
臧克家先生有首非常著名的小诗,叫做《有的人》,“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邹碧华法官就是这样一位虽然离世却让人民群众永远怀恋的人。 一个普通的日子,因为一个人的离去成为定格;一本著作,因为一个人的离开成为经典;我们怀念邹碧华法官,是因为他始终坚持“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崇法尚德、公正为民”的职业精神,为法治中国建设添砖加瓦。邹碧华法官是新时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党的群众路线的优秀代表,在他身上集中体现了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优良品质和职业操守。 传承是最好的纪念,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是他的法治追求。在担任长宁区法院院长期间,邹碧华坚持每周一次接待群众来访,时常带着同事走访当事人,答疑解惑,化解纠纷矛盾,恪守着“良知法官”职业理念。 传承是最好的纪念,爱岗敬业、崇法尚德是他的职业情怀。在司改中甘当“燃灯者”,推动法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发展。工作本身就是回报,艰难的任务能锻炼意志,他始终坚持高标准完成工作,精益求精,不知疲倦。他言传身教,注重干警法治精神的培育,积极传道授业,弘扬法治精神,以实际行动塑造社会对法治的信仰。 传承是最好的纪念,勤奋好学,追求卓越是他的前进方向。博览群书成就经典书目《要件审判九步法》;大胆探索,推动法院信息化发展。善于把能办的事情办好,努力把难办的事情办成是同仁们的一致评价。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烛成灰泪始干,是他短暂一生的最真实的写照。他用生命厚度践行着“司法为民”的宗旨,用毕生贡献诠释着“良知法官”的模样。一位“庭前独角兽”用自己执着的一生给了“公仆”一次最恰当的定义,虽然璀璨的生命已逝,但是会有更多的“邹碧华”站起来,不断传承,不断前行。 (作者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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