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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法院“三个围绕”推进核心价值观教育
发布时间:2015-06-29 15:13:28


    本网讯(王永东 黄春根)  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为确保活动不走过场,出实效,该院在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中紧紧坚持“三个围绕”。

  紧紧围绕素质做文章,做底蕴深厚的“法律人”。着重抓好三个方面:一、加速知识更新。通过邀请专家授课、参加上级法院业务轮训、轮岗交流、岗位培训等多种形式,温故知新,尽快熟练掌握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以适应新的审判任务的需要。二、加深自我充电,引导法官树立危机感与紧迫感,立足自身深挖潜力,继续鼓励法官报考在职法律硕士生,提高法官的学历层次,带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三、加强审判调研,从基层法院的实际和审判实践出发,有针对性地开展审判调研,庭庭都要有调研课题,人人要写调研论文,以调研促审判,在当地法律界始终保持法律的“高垒”姿态。

  紧紧围绕质效下功夫,做公正廉洁的执法者。坚持“四落实”制度:一、落实审判公开制度,能公开的、应公开的,从实体和程序上一律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公开,从立案、审理、执行、再审各个环节公开。二、落实人大代表联络制度,进一步建立完善经常化、制度化、广泛化的联络机制,通过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旁听庭审(听证)、专题汇报,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三、落实科学考评制度,实行评议考核与审判过错责任追究相结合,在高效中追求公正,做到审判质量与效率的均衡统一。四、落实司法为民制度,继续强化调解职能,建立和优化司法救济保障机制,使各类主体获得平等司法保护,广大公民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紧紧围绕普法出效果,做传播法律的宣传员。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法制宣传功能,积极参与日常群众性普法活动,主要要抓好四个层面的宣传教育:一、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等为普法重点,抓好青少年的学法用法教育。发挥好“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作用,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加强法院与学校的联系,使法院成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二、以《合同法》、《公司法》等为普法重点,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教育。通过法律培训、法律讲座、司法建议等形式,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诚信守法意识,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诚信体系的建立。三、以《婚姻法》、《物权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为普法重点,抓好社区居民、村民的学法用法教育。采取“法律进社区”、“法律早市”、“送法下乡”等贴近群众、贴近社会、贴近生活、群众喜闻乐见的有效形式,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要通过这种多层次的法制宣传教育,全力营造文明和谐的法治氛围,在全社会散播先进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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