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江南法院巧用拘留破解“执行难”毒瘤
发布时间:2015-06-26 18:17:19


    本网讯(黄文民)  6月25日上午10时许,当广西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韦法官将“老赖”潘某送到南宁市第二拘留所拘留之时,惊喜地看到门口登记簿上填满了“老赖”的名字,这是韦法官当月第三次将“老赖”送至拘留所。执行法官之所以惊喜,是因为对“老赖”采取司法拘留,不仅可以缓和申请执行人对法院的对抗情绪,也是对“老赖”的一种威慑,更是对执行工作的一种肯定。

    据悉,今年以来,该院对“老赖”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的人数是其他同级法院的数倍。仅2015年6月份,该院对“老赖”采取司法拘留的人数就达11人之多,有效浇灭了“老赖”的嚣张气焰。

    “执行难“之毒瘤长期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老赖“的顽固。的确,“执行难”问题不仅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严重地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和法院的威信,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特别是受当前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增加的影响,许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经济类型案件纷纷涌入法院,给干警带来了巨大的工作压力。因此,法院的执行工作成了当事人实现权益最后的希望。被执行人难找,财产难寻,是法院执行工作面临的共同问题,也是制约执行工作发展的一块毒瘤。因此,解决执行难,努力提高执行能力,尽快实现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成为了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

    如何破解“执行难”,这是全国所有法院都在探究的一个问题。如何有效运用法律法规给予的权力对“老赖“采取强制执行手段,敢于对“老赖”亮剑,巧用司法拘留强制措施,破解“执行难“之毒瘤,成了解决“执行难”工作的亮点。今年以来,该院对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怠于履行义务,甚至有转移财产行为的“老赖”,先“请”后“拘”,巧用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治服众多“老赖”,维护了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破解“执行难”之毒瘤,让老百姓手中的裁判文书不再是空白的等待,让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执行中能够有效实现。  

    据统计,仅2015年6月份,该院已对11名“老赖”采取了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迫使“老赖”自动履行的执行案件共9件,为当事人追回欠款共计152万元,有9名“老赖”因自动将义务履行完毕后得到了提前释放。

    今后,该院将继续保持对“老赖”强制执行的高压态势,对构成犯罪条件的“老赖”还将逐一移交公安,追究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 李冬冬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5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