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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州区法院禁毒综合治理工作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5-06-26 15:12:57
本网讯(吴坚定) 在“6·26”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之际,6月25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召开公开宣判大会,依法对3名涉毒犯罪分子作出一审宣判,以实际行动为禁毒综合治理工作献力。 此次公开宣判共有2案3人涉毒品犯罪。2015年2月11日凌晨,被告人梁某到酒店开房入住,随后其朋友陆某等四人相继来到房间,一起吸食毒品氯胺酮(俗称K粉),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2014年9月9日晚,被告人黄某在被告人李某开办的娱乐城开2个包厢为自己庆生,李某和六十多个朋友应邀陆续进入两个包厢喝酒唱歌,期间有人在包厢内吸食毒品氯胺酮和神仙水。黄某、李某看见后不但未予制止,还参与吸食毒品,两被告人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十个月,并处罚金。 一直以来,该院高度重视禁毒工作,积极将禁毒工作作为主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延伸法院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抓手,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依法严惩的高压态势,切实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净化社会坏境。在做好毒品犯罪案件审理的同时,该院本着“打防并举、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利用审判资源优势,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禁毒综合治理工作。通过发放禁毒宣传资料,举办法制知识讲座、图片展,开设宣传栏,定期到辖区内学校进行法制教育等多种形式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弘扬法治,震慑犯罪,提高公众的识毒、拒毒、防毒能力。 今年上半年,该院共依法审理、宣判涉毒案件20件21人,邀请学生观摩涉毒案件庭审180多人次,深入中小学校、社区、村屯开展“模拟法庭”、法律讲座等禁毒宣传活动6次,回访帮教涉毒犯罪人员8人次,发放各类禁毒宣传资料1200多份,禁毒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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