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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法院成功调解73名农户种植合同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5-06-24 13:58:33
图为法官在与农户进行调解 本网讯(李惠民 丁战芳) 近日,河南省宜阳县法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一起种植合同纠纷,维护了4县73户农民朋友的合法权益,受到称赞。 2013年4月,河南某农业公司(下称“某公司”)与宜阳、伊川、嵩县、栾川四县的任木通、魏红跃等73位农民分别签订了《草本咖啡豆种植收购合同》。双方约定:种植户每亩咖啡豆应交纳种子费、专业化肥农药费200元,签合同时先交100元,其余在收购产品时扣除;种植户负责落实种植面积及田间管理,某公司负责技术指导,并按最低价每公斤8元收购黄褐色自然晾干的咖啡豆,每公斤200元左右收购干花;种植户必须将咖啡豆必须卖给某公司,如卖给第三方,种植户赔付某公司每亩1500元,如不收购,某公司赔偿种植户每亩1500元损失;如遇冰雹等自然灾害,双方各负担一半损失,标准按每亩1500元。 合同签订后,73户农民依约种植咖啡豆亩,共计198亩。但咖啡豆收获后,某公司没有依照合同收购,引起纠纷。73位农民为了维权,多次与某公司交涉未果。2014年春节前夕,农户曾到宜阳县政府门前静坐,希望政府介入帮助他们维权。该事件先后由宜阳县信访部门、农业、政法等部门调解、协调,均没有效果,遂引导种植户走依法维权之路。 2014年底,73农户一致推举种植户、伊川县高山乡62岁的农民张木通,代表他们分别向宜阳县法院起诉,追究某公司的种植合同违约责任,索回种植户因此遭受的损失。宜阳县法院受理后,法官利用春节期间农民大多回家过年的机会,跑遍了分散在4县10多个乡镇的73户咖啡种植户,送达诉状、与当事人见面沟通。从2月10日开始,民二庭利用多个双休日在一个多月内,先后73次开庭,审理了每一个种植户与某公司的纠纷。之后,组织种植户代表任木通与某公司进行多轮调解,终于在6月18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某公司于当日按每亩100元的标准,退还种植户种子费;种植户于6月25日前将为某公司种植的咖啡豆晒干筛净后,送到任木通处。被告某公司于7月2日前到任木通处将该咖啡豆按每公斤8元的价格收购完毕;如被告某公司不能按时收购,则向种植户按每亩1500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种植户可申请执行被告的财产;如种植户不能按时将咖啡豆送到任木通处,则被告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现在,种植户预交的种子费已经退还,正在晾晒分拣咖啡豆准备卖给某公司。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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