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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他们心中的一盏灯
作者:李超云 发布时间:2015-06-23 14:19:14
6月18日,天刚蒙蒙亮,我就已睡意全无,一看时间,果然才6点35分。因为长期的习惯,我“自然醒”的时间点总比一般的人早。 上午7:05 备战 匆匆啃了两个馒头,赶到办公室,拿出昨晚整理的工作安排表,我开始一项项对照着,准备相关的办案材料,再分类装订好。 上午7:55 咨询 快到法庭的“开张”的时间,下楼来到立案接待值班室,与法警小何一起开门迎接前来咨询的群众。 自从完善了立案接待窗口,来法庭咨询的群众更多了,他们都说透明的玻璃窗口,拉近了与法官的距离,加上群众可以在公开审理案件时参与旁听,司法的公平、公正变成实实在在可见可闻的,让他们特别安心。 我想,乡镇的群众接触法律的渠道并不多,更容易在这方面缺乏安全感,而我作为基层法庭的庭长,应该为群众提供更便利、更贴心的司法服务,有问必答,有案必理,积极作为。 上午9:48 宣判 钟某来到法庭,一看到我就递上香烟,充满期待地问我何时宣判,我推开他的香烟,告诉他被告说不来了,准备一下就可以开庭。 钟某的父亲于2013年在被告某果蔬合作社经营管理的位于苍梧县沙头镇横江村油甘界油茶基地里补种植油茶树苗时,不慎被毒蛇咬伤,后毒性发作不幸死亡。钟父为因工死亡,该合作社不久就收到了梧州社保局支付的保险理赔费51万元,但该合作社至今只汇付给原告方10万元,不得已下,钟某代理母亲与其他四兄弟姐妹,于2014年12月底将该合作社告上法庭,经过公开审理,他终于等来了“公理”到来这一天。 上午11:12 勘验 诉讼联络员打来电话,告知我石桥镇石桥村长村尾队长塘小组与大塘小组位于勒斗山的集体土地发生权属纠纷,我作为苍梧县新县城建设指挥部法律服务组的副组长,必须即刻动身前往。 到了纠纷现场,我先安抚在场人员的激动情绪,然后号召两方的小组组长先疏散群众,以免发生过激行为。此后,我教育两名组长,作为村民的领导,应该带领大家用法律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法律是公平的,土地应该属于谁也要靠事实来说话。 随后,我联系专业人员在部分村民代表的见证下,对纠纷的集体土地进行了现场勘验。 下午13:15 送达 6月12日,法庭收到龙某的起诉状,龙某向我哭诉丈夫车某整天赌博,不顾及家庭,双方的感情已经完全破裂,要求和丈夫离婚。我在详细询问情况之后,决定予以立案。 在与车某取得联系之后,我来到了其位于石桥镇永安村的家中。 “她为什么要和我离婚?我既不打她,又不骂她!”看到我递给他的起诉状,车某情绪激动起来。 我试探他:“你是不是经常赌博?”本来理直气壮的车某一下子像泄了气的皮球:“只是偶尔玩玩而已……如果老婆能回来,我绝对改!” 俗话说“宁拆一座庙,不毁一桩婚”,我看车某有改过之心,就教育他:“过两天是端午节,你去把你的妻子找回来,两个人好好聚一聚,谈一谈,或许这事还有挽回的余地。”打消顾虑后,车某终于接下了法律文书,并声称一定改过自新。 下午15:00 调解 中午匆匆吃过饭,在办公室稍作休整之后,我驾车来到了梨埠镇。经过与原告黄某、被告邱某的沟通,最终定在被告的家中开展调解。 原、被告本是好友,一次被告因生意上资金周转不开向原告借款4万元,直至2014年10月被告邱某既没有继续支付利息,也没有归还本金,着急的黄某遂一纸诉状将邱某告上法庭。 看原告黄某还没到,我趁机先做被告的思想工作,劝其要换位思考,那笔钱是黄某的血汗钱,所以要体谅一下他急迫的心情,尽力、尽快还钱。被告听后沉吟了一会儿,随后连连点头表示认同。 不久,原告黄某也到了,两人见面好不尴尬。我为了调节气氛,称赞一旁装裱精美的书法,被告呢喃说,那是黄某的作品。我一看竟然歪打正着,就顺势说:“你看你们难得的友谊啊,就这样被俗气的金钱污染了,可惜啊……” 原、被告互看了一眼,双方都沉默了。不一会儿,被告邱某先开口:“是我的错……但我现在真的很困难,只能先还2万,其余的我保证在年底前还清。”原告黄某见邱某如此主动,惭愧地表示同意被告的还款计划。 抓住绝佳的调解时机,在我的主持下,双方终于达成一致的调解协议,并握手言和,皆大欢喜。 下午17:45 加班 拒绝了黄某热情的晚饭邀约,虽然在回程途中饥肠辘辘,但心里却十分充实。回到法庭填饱了肚子,上到办公室继续开工,整理、归档今天的工作,再准备明天的材料……忙着忙着,时常忘了时间,一抬头已经是深夜了。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并不觉得这样的工作枯燥,反而在办案过程中感受到的社会百态,让我对人生有了更深的思考,获益匪浅。而我所能为群众做的,就是成为他们心中的一盏灯,光亮耀眼时能驱散黑暗,光亮微弱时能温暖人心。 (作者单位:广西苍梧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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